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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 : 2021-02-01 09:45 浏览次数: 字体:

中共舟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年初确定的法治建设工作总体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在深化执法改革,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重视法治宣传等方面取得了进展,全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较好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要求。现报告如下:

一、深化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

2020年,全市企业群众“最多跑一次”办件数量为34114件,其中行政许可8553件、其他权力事项25561件;市本级企业群众“最多跑一次”办件数量为16884件,其中行政许可3181件、其他权力事项13703件。

(一)全力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整体指标再提升

一是大力推广政务服务网上办,依托政务服务网、浙里办、自助终端打造交通数字审批窗口,开发从业资格网上报、车辆年审自助办等精品服务,针对常办事项编印“掌上办”操作手册,在微信号、办事大厅、重点企业广泛宣传和推广移动办事,不断提升网上办事便捷度和知晓度。全年市本级99%以上的办件通过电脑、手机和自助终端办理。二是实施“政务服务2.0”工作,配合省厅开展事项拆分、办事条件梳理,按照成熟一个、确认一个的原则在政务服务网进行确认,目前已完成全部事项的确认工作。三是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建立健全“好差评”工单处理机制,第一时间处理群众投诉和建议,全年共发生5起好差评投诉,实际差评率为0。

(二)深入实施“放管服”改革,审批事项再瘦身

深入实施省厅“路路通”行动计划和市局“最多跑一次”改革三十条,我市交通运输行政审批清单不断瘦身,已累计取消行政审批权力15项以上,实际办件较改革前减少了1/3以上。继续推进自贸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在道路普通货运经营许可、道路客运站经营许可两项许可事项实施告知承诺审批基础上,增加申请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范围、公共汽车客运新增公交线路、申请巡游出租车汽车客运经营范围、申请网络预约出租车汽车客运经营范围、巡游出租车车辆营运证新核发、申请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许可等6项许可事项实施告知承诺审批,2020年,全市共办理告知承诺审批484件,累计精简材料750份,较法定时限累计减少9700天。重点施行交通工程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实现农村公路从“工可”、“初设”到施工许可、竣(交)工验收等一系列审批权限下放到县区,进一步简化交通建设项目管理程序。

(三)坚持内联外并减环节,审批流程再优化。一是推进交通工程审批“一张图”,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3.0平台,将交通工程审批涉及的发改、规划、环保、水利等14个部门48个事项划分为四个审批阶段,形成一张并联审批流程图,合计审批时间控制在80个工作日内。二是实现“水、电、气、网”一件事,积极参与并制定了《舟山市水、电、气、网络报装“一件事”改革工作方案》,将用水、用电、用气、用网报装整合成一件事,切实提高用水用电用气用网接入效率和服务水平。三是申领交通运输电子证照,实现长三角区域内证照互认。自今年9月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客、货运)、道路运输证(道路客、货运)、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道路客、货运)等6本证照纳入第一批交通运输电子证照申领范围,只要通过手机APP“浙里办”客户端申领了交通运输电子证照,其法律效力等同于纸质证照,并在长三角地区三省一市共享互认。四是道路普通运输站经营许可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含专用运输、大型物件运输、不含网络货运)、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许可证等三类道路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延长至10年,进一步提升了企业的获得感、满意度。

(四)加快推进审批信息化,审批平台再扩展

我局将“最多跑一次”信息化作为交通运输部门数字化转型的主阵地,持续发力自助终端和移动端办事平台,推进行政审批模式迭代升级。一是探索“智能秒报秒批”。以从业人员和车辆为重点,开发“舟山交通”移动办事平台,运用大数据集成,实现客、货、出租、危运驾驶员、营运车辆年审、道路运输证换发等5个常办事项零字段填写、零材料申报,申请人可以一键申报、快速秒报。在此基础上,推出“客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两个许可事项由计算机自动审批,审批全过程无人值守、秒出结果。“智能秒报秒批”被列入2020年舟山市跑改特色项目。二是推广车辆年审自助办。全市5个车辆检测站已全部配置年审自助签章一体机,申请人验车结束后即可在自助机上即时办理签证业务,普通货运车辆年审实现不出站办理。

(五)撬动公共服务领域改革,跑改工作再扩面

2020年,我局“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公共场所延伸扩面工作再升级,我局会同市委改革办、市跑改办制定了全市交通公共场所服务大提升工作方案和5个子方案,聚焦水路客运站、道路客运站、公交站点、高速服务区、民航机场等五大交通公共出行领域,覆盖8个县区(功能区)的24个水路客运站、6个道路客运站(含2个枢纽站)、99个公交停靠站、64个电子站牌、1个高速服务区、1个民航机场。“按照一站一区一方案”的总体要求,各客运站、服务区、机场均对照专项提升方案和服务提升指南,制定了站(区)提升方案和年度提升项目表。全市交通公共场所年度提升项目共计343个,总投资93722.49万元。

二、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强化法制审核和法治决策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和法制审核工作。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2020年,我局共出台《关于公布市交通运输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关于简化交通建设项目管理程序的通知》《关于印发〈开展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I/M)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等3件规范性文件,均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公开征求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备案、公开发布等环节。二是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和定期清理制度。对2019年底前以舟山市交通运输局、舟山市公路管理局、舟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舟山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局名义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审核确认,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8件,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1件。另外开展惠企政策专项清理工作,共清理(保留)3件惠企政策。三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我局代拟的市政府文件和以我局及下属单位名义起草、制发的45份文件进行了专项检查,没有发现违反公平竞争的文件。四是做好合同法制审核工作。对行政机关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核,今年共完成14件合同的法制审核。五是做好法规文件反馈工作。重点做好《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工作管理办法》《舟山市港口船舶污染物管理条例》等征求意见文件的研究工作。

(二)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大力推进交通运输执法规范化。一是印发《关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行政执法若干事项的意见》、《关于启用舟山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专用章的通知》、《关于调整行政审批主体并启用舟山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专用章的通知》等文件,针对改革后行政审批机制进行了调整,建立了行政执法案件分级分类管理机制,保障行政执法顺利运作。二是制定《舟山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行政执法文书材料立卷规范》《舟山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集体讨论办法》《舟山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办法》等执法制度,全面强化加强行政处罚案件的合法性、适当性审核工作,持续推进交通运输执法规范化、专业化建设。三是继续施行《舟山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公示管理办法(试行)》《舟山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依托政务服务网、市局官网、办事大厅等载体,全面公示行政执法主体、人员、依据、程序、救济渠道、结果信息等各类行政执法信息;配齐配足执法记录仪等设施设备,在编一线执法人员基本实现“人手一台”,执法记录仪使用率有了比较大的提高,加强执法记录仪使用规范,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结束返回办公地点后当日将信息储存至行政执法信息系统或者专用存储器,标明案号、当事人姓名等相关信息。

(三)落实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认真贯彻《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舟山市交通运输局科学民主决策制度》,明确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评估范围、评估内容、评估主体、评估程序等事项,将中长期发展规划、交通运输建设和管理重大问题、重大改革举措、重大交通工程项目组织实施等事项作为民主决策对象,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与交通运输行业相关的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的发生。组织编制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今年共发布《舟山市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2021-2050年)》一项重大行政决策。

(四)建立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已经连续多年外聘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为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工作提供支撑。法律顾问今年累计为我局提供决策咨询5次和合同审核14件。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干部申领公职律师证书,目前共设立局公职律师一名。

三、创新执法机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020年全市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全市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600件,办结588件,其中一般程序536件,罚没款311.4万元;市本级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61件,办结249件,其中一般程序237件,罚没款86.43万元。

(一)全面推进路政执法。一是完善联合治超长效机制。深化“货车通行证管理黑名单”和朱家尖大桥闯禁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提高治超非现场执法处罚率。2020年,现场联合治超共出动路政人员3968人次,检测货运车辆1.26万辆,查处超限超载车辆194辆次,卸载货物2354吨。非现场执法结案168起,收缴罚没款26.8万元。新增非现场执法车道3条,目前,全市共有非现场执法车道32条。二是路域环境整治实现规范化、精细化和常态化。2020年,全市共出动路政执法人员20262人次、清理堆积物898.6立方米、拆除非公路标牌7块、取缔马路市场51摊次,公路沿线路容路貌得到极大改观。三是全面加强高速公路执法工作。以双桥检查站为重点,联合高速交警等部门开展常态化24小时执法工作,加强对“两客一危”车辆的管控力度和LNG车辆上桥前的信息核对工作。

(二)强化运输市场管理。一是继续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和品质提升。持续固化和完善出租车严管高压整治、驾驶员红黑榜、车容车貌规范等长效机制和措施,完善出租车油补退坡资金综合考核奖励制度,将出租车运行监测、12328有效投诉等不良服务纳入考核指标,做到执法力度处罚标准只增不减,坚决整治不良经营行为。2020年累计发布诚信服务监督台6期,其中红榜2人,黑榜19人(网约车7人),驾驶员黑榜人数总体比去年同期下降74.7%,成功入选全市十佳信用体系建设范例;积极探索出租车站场排队候客信用门槛制度,在普陀山机场出租车站场先行试点,将违反行业营运规定、影响城市形象的车辆列入黑名单阶段性限制其进场候客,引导驾驶员规范经营、优质服务,通过完善行业信用机制助推出租车服务品质提升。二是深入开展客运市场百日专项整治行动。自12月起全面开展道路客运市场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对辖区内存在从事非法营运车辆、团体进行排查摸底,建立黑名单,为下步执法行动打下基础。同时,全面加强宣传引导,共印发各类宣传册10000余册,重点宣讲非法营运危害性,引导群众拒绝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争取全社会对打击非法营运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在此基础上,针对车站、码头、机场、医院、大专院校、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等非法营运多发区域,建立长效联合执法机制,每周开展夜查不少于两次联合执法行动,采取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39起,罚款26.31万元,其中非法营运25起,罚款25万元,整治行动效果初显。三是全力推进危运专项整治行动,根据省厅部署要求,顺利完成全市82辆挂靠车辆清理验收复核和31家危运企业资质复核工作;就车载定位设备安装情况排查危化品运输车辆371辆,安装率达100%,对4辆有问题车辆即时整改;对全市重点危运企业和已在舟备案的12家外省籍危化品运输企业开展随机突击执法检查、部门联动执法检查,覆盖率达到100%;持续加大危运车辆检查力度,查处危运相关违法行为7起(重大案件2起),罚款6万余元;全面深化省危险货物运输智控平台应用,持续推广启用电子运单“一单四状态”,目前使用率达89.69%,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其中7家企业使用率100%。

四、加强内外部监督,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今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按照自查自评和集中评查分步骤进行,6月,市局召集市本级及各县(区)执法骨干,对推荐的31件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集中评查,本次行政处罚案卷集中评查采用交叉评查的形式,并实时就案卷中发现的问题现场进行了反馈和交流。

(二)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开展“掌上执法”。2020年,我局共设置双随机任务23项,跨部门联合检查4项,抽查企业141家次(其中8家跨部门联合检查),随机抽取执法人员292人次;专项检查企业21家次;即时检查企业32家次。完成“双随机”事项覆盖率100%,“双随机”抽查任务设置时引入信用权重的任务数占比50%,跨部门联合“双随机”占比5%的目标。通过严格按照抽查比例和抽查频次进行双随机抽查、在不同领域灵活应用双随机、专项、即时三种监管模式,做到既不发生管理真空和失管现象,同时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也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全面应用掌上执法开展检查,所有检查行为都有迹可查,起到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作用。

(三)加强外部监督。我局在12328中心指派专人对网络舆情进行收集、分析,形成简报供领导决策参考,对网络舆情、各类媒体及来电、来人、来函投诉中发现的突发性、苗头性、动态性的问题做到及时上报和处理。2020年,我局通过浙江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共收到各类信访件1144件,其中来信来访10件、网上投诉132件,来电1002件。2020年我局共办理提议案58件,其中主办件32件,协办件26件,所有提议案均按时保质完成,主办件面商率和满意率均达100%。

五、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狠抓执法队伍素质和形象

(一)积极做好全市执法人员执法证换证工作。在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改革完成后,针对执法主体发生变化情况,我局及时组织全市交通系统各单位做好执法证换证申报工作,今年全市共有157名执法人员申领通过了新证。

(二)加强执法队伍综合素质提升。一是为持续深化“交通铁军”队伍建设,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了大规模培训活动,市局组织开办了一期执法骨干培训班,全市各单位共计60名执法骨干参加了培训,邀请了交通各条战线的专家为大家授课,进一步提升了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二是做好《浙江省公路条例》宣贯培训,全市共计150余人参加了培训,授课专家围绕立法背景、立法目的、条文的内涵外延及实际应用中需注意的问题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解读。三是开展市交通执法队成立以来首次执法业务培训,对省厅新行政处罚系统的操作流程、行政执法公示管理及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管理等方面内容进行执法业务学习。四是组织执法骨干参加省厅综合执法比武活动,并取得较好的成绩。五是对新提任的17名科级干部开展了宪法集中宣誓仪式。

(三)加强“四基四化”建设。紧紧围绕“基层执法队伍职业化建设、基层执法站所标准化建设、基础管理制度规范化建设、基层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的建设主题,以推行行政执法形象“四统一”为契机,大力推进执法队伍建设、执法场所外观建设、执法人员形象建设和执法信息化建设。实现本地区交通运输行政处罚缴款可在线支付全覆盖。加强基层执法场所外观形象统一和标识管理、执法装备配备和管理工作。推进标志巡检系统、车辆动态超限检测“非现场执法”系统、路网监控系统等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的应用。通过视频监控录像及数据分析,把经常出没于停车场站、旅客集散地和频繁进出舟山的可疑车辆列入“重点关注名单”,让执法工作更有针对性和准确性。

六、健全机制,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一)做好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2020年,全市交通系统发生行政复议1件,行政复议结果维持1件;发生行政诉讼2件,其中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1件,当事人撤诉1件,正在审理中1件。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落实重点任务,力争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机关内部;强化协同工作机制,做到守土有责,形成工作合力,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职责;加强案件监督考核,落实责任追究,督促案件办理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切实做到履职尽责、公正执法。

(二)落实行政调解规范化。今年,我局成立市交通运输局行政调解委员会,下设四个专项调解组,认真落实本部门行政调解职责,积极引导当事人首选行政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推进行政调解制度规范化建设,着力完善行政调解工作规则,规范行政调解各环节行为,明确时限要求,规范行政调解文书制作及送达,确保行政调解行为规范化。

(三)建立舆情监测和社会矛盾纠纷预警机制。制定《运行监测岗位工作制度》《运行监测定期汇总、分析制度》《12328服务监督中心举报投诉分析制度》等制度,2020年,共形成舆情专报12期,累计监测到相关舆情267条,回复舟山交通APP用户意见建议反馈400余条。建立《舟山市交通运输局信访办理工作管理办法》,我局按照信访工作流程规范办理,今年未发生涉及我局的群体性事件。

七、强化学法和法治能力建设

一是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局领导班子每季度集中学习法律法规不少于一次,把领导班子学法用法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制度并落实到领导干部的学习实践中。组织领导干部参加年度法律知识考试,通过以考促学、以学促用的方式,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法律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强化执法人员法治能力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全系统各执法单位应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平均持有证件率达到了95%。通过分层级组织实施执法培训,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内容、时间、效果得到有效落实。

八、扎实推进交通普法工作

我们针对交通行业点多、面广、线长、流动分散的实际,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地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一是制定《舟山市交通运输系统普法责任清单》,对各单位普法工作分工及责任进行明确。二是发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汇编一期,加深执法人员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提高行政执法的整体水平。三是开展以交通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为重点对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共印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手册4000余份,多渠道、全方位进行宣传。四是开展“国家宪法周”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各运输企业、客运站采取分发宣传册方式进行宪法宣传,共计发放宣传册2000余册,在局机关摆放易拉宝方式进行宪法普法宣传。五是积极开展专项普法工作,通过举办法律讲座、利用出租车车顶广告、车站码头大厅电子屏、制作宣传展板、悬挂横幅、发放宣传页和现场咨询解答等多种形式开展“法治护航强国路”“安全生产月”“路政宣传月”等专项普法活动,结合以案释法工作面向社会广泛宣传交通运输领域法律法规,让交通运输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共同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执法环境。


舟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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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2021-02-01 09:45:17

中共舟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年初确定的法治建设工作总体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在深化执法改革,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重视法治宣传等方面取得了进展,全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较好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要求。现报告如下:

一、深化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

2020年,全市企业群众“最多跑一次”办件数量为34114件,其中行政许可8553件、其他权力事项25561件;市本级企业群众“最多跑一次”办件数量为16884件,其中行政许可3181件、其他权力事项13703件。

(一)全力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整体指标再提升

一是大力推广政务服务网上办,依托政务服务网、浙里办、自助终端打造交通数字审批窗口,开发从业资格网上报、车辆年审自助办等精品服务,针对常办事项编印“掌上办”操作手册,在微信号、办事大厅、重点企业广泛宣传和推广移动办事,不断提升网上办事便捷度和知晓度。全年市本级99%以上的办件通过电脑、手机和自助终端办理。二是实施“政务服务2.0”工作,配合省厅开展事项拆分、办事条件梳理,按照成熟一个、确认一个的原则在政务服务网进行确认,目前已完成全部事项的确认工作。三是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建立健全“好差评”工单处理机制,第一时间处理群众投诉和建议,全年共发生5起好差评投诉,实际差评率为0。

(二)深入实施“放管服”改革,审批事项再瘦身

深入实施省厅“路路通”行动计划和市局“最多跑一次”改革三十条,我市交通运输行政审批清单不断瘦身,已累计取消行政审批权力15项以上,实际办件较改革前减少了1/3以上。继续推进自贸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在道路普通货运经营许可、道路客运站经营许可两项许可事项实施告知承诺审批基础上,增加申请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范围、公共汽车客运新增公交线路、申请巡游出租车汽车客运经营范围、申请网络预约出租车汽车客运经营范围、巡游出租车车辆营运证新核发、申请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许可等6项许可事项实施告知承诺审批,2020年,全市共办理告知承诺审批484件,累计精简材料750份,较法定时限累计减少9700天。重点施行交通工程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实现农村公路从“工可”、“初设”到施工许可、竣(交)工验收等一系列审批权限下放到县区,进一步简化交通建设项目管理程序。

(三)坚持内联外并减环节,审批流程再优化。一是推进交通工程审批“一张图”,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3.0平台,将交通工程审批涉及的发改、规划、环保、水利等14个部门48个事项划分为四个审批阶段,形成一张并联审批流程图,合计审批时间控制在80个工作日内。二是实现“水、电、气、网”一件事,积极参与并制定了《舟山市水、电、气、网络报装“一件事”改革工作方案》,将用水、用电、用气、用网报装整合成一件事,切实提高用水用电用气用网接入效率和服务水平。三是申领交通运输电子证照,实现长三角区域内证照互认。自今年9月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客、货运)、道路运输证(道路客、货运)、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道路客、货运)等6本证照纳入第一批交通运输电子证照申领范围,只要通过手机APP“浙里办”客户端申领了交通运输电子证照,其法律效力等同于纸质证照,并在长三角地区三省一市共享互认。四是道路普通运输站经营许可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含专用运输、大型物件运输、不含网络货运)、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许可证等三类道路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延长至10年,进一步提升了企业的获得感、满意度。

(四)加快推进审批信息化,审批平台再扩展

我局将“最多跑一次”信息化作为交通运输部门数字化转型的主阵地,持续发力自助终端和移动端办事平台,推进行政审批模式迭代升级。一是探索“智能秒报秒批”。以从业人员和车辆为重点,开发“舟山交通”移动办事平台,运用大数据集成,实现客、货、出租、危运驾驶员、营运车辆年审、道路运输证换发等5个常办事项零字段填写、零材料申报,申请人可以一键申报、快速秒报。在此基础上,推出“客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两个许可事项由计算机自动审批,审批全过程无人值守、秒出结果。“智能秒报秒批”被列入2020年舟山市跑改特色项目。二是推广车辆年审自助办。全市5个车辆检测站已全部配置年审自助签章一体机,申请人验车结束后即可在自助机上即时办理签证业务,普通货运车辆年审实现不出站办理。

(五)撬动公共服务领域改革,跑改工作再扩面

2020年,我局“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公共场所延伸扩面工作再升级,我局会同市委改革办、市跑改办制定了全市交通公共场所服务大提升工作方案和5个子方案,聚焦水路客运站、道路客运站、公交站点、高速服务区、民航机场等五大交通公共出行领域,覆盖8个县区(功能区)的24个水路客运站、6个道路客运站(含2个枢纽站)、99个公交停靠站、64个电子站牌、1个高速服务区、1个民航机场。“按照一站一区一方案”的总体要求,各客运站、服务区、机场均对照专项提升方案和服务提升指南,制定了站(区)提升方案和年度提升项目表。全市交通公共场所年度提升项目共计343个,总投资93722.49万元。

二、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强化法制审核和法治决策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和法制审核工作。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2020年,我局共出台《关于公布市交通运输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关于简化交通建设项目管理程序的通知》《关于印发〈开展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I/M)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等3件规范性文件,均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公开征求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备案、公开发布等环节。二是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和定期清理制度。对2019年底前以舟山市交通运输局、舟山市公路管理局、舟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舟山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局名义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审核确认,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8件,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1件。另外开展惠企政策专项清理工作,共清理(保留)3件惠企政策。三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我局代拟的市政府文件和以我局及下属单位名义起草、制发的45份文件进行了专项检查,没有发现违反公平竞争的文件。四是做好合同法制审核工作。对行政机关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核,今年共完成14件合同的法制审核。五是做好法规文件反馈工作。重点做好《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工作管理办法》《舟山市港口船舶污染物管理条例》等征求意见文件的研究工作。

(二)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大力推进交通运输执法规范化。一是印发《关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行政执法若干事项的意见》、《关于启用舟山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专用章的通知》、《关于调整行政审批主体并启用舟山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专用章的通知》等文件,针对改革后行政审批机制进行了调整,建立了行政执法案件分级分类管理机制,保障行政执法顺利运作。二是制定《舟山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行政执法文书材料立卷规范》《舟山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集体讨论办法》《舟山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办法》等执法制度,全面强化加强行政处罚案件的合法性、适当性审核工作,持续推进交通运输执法规范化、专业化建设。三是继续施行《舟山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公示管理办法(试行)》《舟山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依托政务服务网、市局官网、办事大厅等载体,全面公示行政执法主体、人员、依据、程序、救济渠道、结果信息等各类行政执法信息;配齐配足执法记录仪等设施设备,在编一线执法人员基本实现“人手一台”,执法记录仪使用率有了比较大的提高,加强执法记录仪使用规范,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结束返回办公地点后当日将信息储存至行政执法信息系统或者专用存储器,标明案号、当事人姓名等相关信息。

(三)落实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认真贯彻《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舟山市交通运输局科学民主决策制度》,明确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评估范围、评估内容、评估主体、评估程序等事项,将中长期发展规划、交通运输建设和管理重大问题、重大改革举措、重大交通工程项目组织实施等事项作为民主决策对象,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与交通运输行业相关的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的发生。组织编制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今年共发布《舟山市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2021-2050年)》一项重大行政决策。

(四)建立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已经连续多年外聘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为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工作提供支撑。法律顾问今年累计为我局提供决策咨询5次和合同审核14件。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干部申领公职律师证书,目前共设立局公职律师一名。

三、创新执法机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020年全市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全市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600件,办结588件,其中一般程序536件,罚没款311.4万元;市本级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61件,办结249件,其中一般程序237件,罚没款86.43万元。

(一)全面推进路政执法。一是完善联合治超长效机制。深化“货车通行证管理黑名单”和朱家尖大桥闯禁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提高治超非现场执法处罚率。2020年,现场联合治超共出动路政人员3968人次,检测货运车辆1.26万辆,查处超限超载车辆194辆次,卸载货物2354吨。非现场执法结案168起,收缴罚没款26.8万元。新增非现场执法车道3条,目前,全市共有非现场执法车道32条。二是路域环境整治实现规范化、精细化和常态化。2020年,全市共出动路政执法人员20262人次、清理堆积物898.6立方米、拆除非公路标牌7块、取缔马路市场51摊次,公路沿线路容路貌得到极大改观。三是全面加强高速公路执法工作。以双桥检查站为重点,联合高速交警等部门开展常态化24小时执法工作,加强对“两客一危”车辆的管控力度和LNG车辆上桥前的信息核对工作。

(二)强化运输市场管理。一是继续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和品质提升。持续固化和完善出租车严管高压整治、驾驶员红黑榜、车容车貌规范等长效机制和措施,完善出租车油补退坡资金综合考核奖励制度,将出租车运行监测、12328有效投诉等不良服务纳入考核指标,做到执法力度处罚标准只增不减,坚决整治不良经营行为。2020年累计发布诚信服务监督台6期,其中红榜2人,黑榜19人(网约车7人),驾驶员黑榜人数总体比去年同期下降74.7%,成功入选全市十佳信用体系建设范例;积极探索出租车站场排队候客信用门槛制度,在普陀山机场出租车站场先行试点,将违反行业营运规定、影响城市形象的车辆列入黑名单阶段性限制其进场候客,引导驾驶员规范经营、优质服务,通过完善行业信用机制助推出租车服务品质提升。二是深入开展客运市场百日专项整治行动。自12月起全面开展道路客运市场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对辖区内存在从事非法营运车辆、团体进行排查摸底,建立黑名单,为下步执法行动打下基础。同时,全面加强宣传引导,共印发各类宣传册10000余册,重点宣讲非法营运危害性,引导群众拒绝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争取全社会对打击非法营运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在此基础上,针对车站、码头、机场、医院、大专院校、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等非法营运多发区域,建立长效联合执法机制,每周开展夜查不少于两次联合执法行动,采取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39起,罚款26.31万元,其中非法营运25起,罚款25万元,整治行动效果初显。三是全力推进危运专项整治行动,根据省厅部署要求,顺利完成全市82辆挂靠车辆清理验收复核和31家危运企业资质复核工作;就车载定位设备安装情况排查危化品运输车辆371辆,安装率达100%,对4辆有问题车辆即时整改;对全市重点危运企业和已在舟备案的12家外省籍危化品运输企业开展随机突击执法检查、部门联动执法检查,覆盖率达到100%;持续加大危运车辆检查力度,查处危运相关违法行为7起(重大案件2起),罚款6万余元;全面深化省危险货物运输智控平台应用,持续推广启用电子运单“一单四状态”,目前使用率达89.69%,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其中7家企业使用率100%。

四、加强内外部监督,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今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按照自查自评和集中评查分步骤进行,6月,市局召集市本级及各县(区)执法骨干,对推荐的31件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集中评查,本次行政处罚案卷集中评查采用交叉评查的形式,并实时就案卷中发现的问题现场进行了反馈和交流。

(二)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开展“掌上执法”。2020年,我局共设置双随机任务23项,跨部门联合检查4项,抽查企业141家次(其中8家跨部门联合检查),随机抽取执法人员292人次;专项检查企业21家次;即时检查企业32家次。完成“双随机”事项覆盖率100%,“双随机”抽查任务设置时引入信用权重的任务数占比50%,跨部门联合“双随机”占比5%的目标。通过严格按照抽查比例和抽查频次进行双随机抽查、在不同领域灵活应用双随机、专项、即时三种监管模式,做到既不发生管理真空和失管现象,同时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也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全面应用掌上执法开展检查,所有检查行为都有迹可查,起到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作用。

(三)加强外部监督。我局在12328中心指派专人对网络舆情进行收集、分析,形成简报供领导决策参考,对网络舆情、各类媒体及来电、来人、来函投诉中发现的突发性、苗头性、动态性的问题做到及时上报和处理。2020年,我局通过浙江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共收到各类信访件1144件,其中来信来访10件、网上投诉132件,来电1002件。2020年我局共办理提议案58件,其中主办件32件,协办件26件,所有提议案均按时保质完成,主办件面商率和满意率均达100%。

五、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狠抓执法队伍素质和形象

(一)积极做好全市执法人员执法证换证工作。在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改革完成后,针对执法主体发生变化情况,我局及时组织全市交通系统各单位做好执法证换证申报工作,今年全市共有157名执法人员申领通过了新证。

(二)加强执法队伍综合素质提升。一是为持续深化“交通铁军”队伍建设,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了大规模培训活动,市局组织开办了一期执法骨干培训班,全市各单位共计60名执法骨干参加了培训,邀请了交通各条战线的专家为大家授课,进一步提升了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二是做好《浙江省公路条例》宣贯培训,全市共计150余人参加了培训,授课专家围绕立法背景、立法目的、条文的内涵外延及实际应用中需注意的问题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解读。三是开展市交通执法队成立以来首次执法业务培训,对省厅新行政处罚系统的操作流程、行政执法公示管理及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管理等方面内容进行执法业务学习。四是组织执法骨干参加省厅综合执法比武活动,并取得较好的成绩。五是对新提任的17名科级干部开展了宪法集中宣誓仪式。

(三)加强“四基四化”建设。紧紧围绕“基层执法队伍职业化建设、基层执法站所标准化建设、基础管理制度规范化建设、基层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的建设主题,以推行行政执法形象“四统一”为契机,大力推进执法队伍建设、执法场所外观建设、执法人员形象建设和执法信息化建设。实现本地区交通运输行政处罚缴款可在线支付全覆盖。加强基层执法场所外观形象统一和标识管理、执法装备配备和管理工作。推进标志巡检系统、车辆动态超限检测“非现场执法”系统、路网监控系统等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的应用。通过视频监控录像及数据分析,把经常出没于停车场站、旅客集散地和频繁进出舟山的可疑车辆列入“重点关注名单”,让执法工作更有针对性和准确性。

六、健全机制,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一)做好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2020年,全市交通系统发生行政复议1件,行政复议结果维持1件;发生行政诉讼2件,其中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1件,当事人撤诉1件,正在审理中1件。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落实重点任务,力争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机关内部;强化协同工作机制,做到守土有责,形成工作合力,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职责;加强案件监督考核,落实责任追究,督促案件办理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切实做到履职尽责、公正执法。

(二)落实行政调解规范化。今年,我局成立市交通运输局行政调解委员会,下设四个专项调解组,认真落实本部门行政调解职责,积极引导当事人首选行政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推进行政调解制度规范化建设,着力完善行政调解工作规则,规范行政调解各环节行为,明确时限要求,规范行政调解文书制作及送达,确保行政调解行为规范化。

(三)建立舆情监测和社会矛盾纠纷预警机制。制定《运行监测岗位工作制度》《运行监测定期汇总、分析制度》《12328服务监督中心举报投诉分析制度》等制度,2020年,共形成舆情专报12期,累计监测到相关舆情267条,回复舟山交通APP用户意见建议反馈400余条。建立《舟山市交通运输局信访办理工作管理办法》,我局按照信访工作流程规范办理,今年未发生涉及我局的群体性事件。

七、强化学法和法治能力建设

一是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局领导班子每季度集中学习法律法规不少于一次,把领导班子学法用法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制度并落实到领导干部的学习实践中。组织领导干部参加年度法律知识考试,通过以考促学、以学促用的方式,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法律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强化执法人员法治能力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全系统各执法单位应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平均持有证件率达到了95%。通过分层级组织实施执法培训,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内容、时间、效果得到有效落实。

八、扎实推进交通普法工作

我们针对交通行业点多、面广、线长、流动分散的实际,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地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一是制定《舟山市交通运输系统普法责任清单》,对各单位普法工作分工及责任进行明确。二是发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汇编一期,加深执法人员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提高行政执法的整体水平。三是开展以交通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为重点对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共印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手册4000余份,多渠道、全方位进行宣传。四是开展“国家宪法周”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各运输企业、客运站采取分发宣传册方式进行宪法宣传,共计发放宣传册2000余册,在局机关摆放易拉宝方式进行宪法普法宣传。五是积极开展专项普法工作,通过举办法律讲座、利用出租车车顶广告、车站码头大厅电子屏、制作宣传展板、悬挂横幅、发放宣传页和现场咨询解答等多种形式开展“法治护航强国路”“安全生产月”“路政宣传月”等专项普法活动,结合以案释法工作面向社会广泛宣传交通运输领域法律法规,让交通运输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共同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执法环境。


舟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