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交法发〔2020〕134号)和《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浙交〔2021〕6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目录,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
2021年9月28日至2021年10月12日
二、 意见反馈途径
通信地址: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行政中心3号楼818室
联系人:夏峰威;联系电话:2280635
传真:2285088;电子邮箱:854270139@qq.com
特此公告
舟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