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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 : 2022-01-18 16:43 浏览次数: 字体:

2021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年初确定的法治建设工作总体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在深化执法改革,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重视法治宣传等方面取得了进展,全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较好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要求。现报告如下:

一、深化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

2021年,全市企业群众“最多跑一次”办件数量为43232件,其中行政许可12184件、其他权力事项31048件;市本级企业群众“最多跑一次”办件数量为20770件,其中行政许可3898件、其他权力事项16872件。

(一)全力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整体指标再突破。

一是推进许可事项全程网办。依托政务服务网、浙里办、自助终端打造交通数字审批窗口,开发从业资格网上报、车辆年审自助办等精品服务,结合常办事项“掌上办”操作手册,在微信号、办事大厅、重点企业广泛宣传和推广移动办事,进一步提升网上办事便捷度和知晓度,今年市本级行政审批所有办件实现全程网办、掌办。二是全面推进“政务服务2.0”工作。在前期全部认领省厅2.0权力事项基础上,结合地方窗口智慧平台系统,进一步梳理和推广审批事项,“政务服务2.0”事项办件率提升至96%。三是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不断健全“好差评”工单处理机制,同时运用好“好差评”结果反馈,找准政务服务堵点问题,第一时间处理和解决,不断提升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好评率。今年以来,市本级行政审批窗口未收到任何差评投诉。

(二)推进改革后规则重塑,审批运行更规范。

自机构改革完成后,我局重新梳理全市交通运输审批流程,结合工作实际和新机构架构,制定印发《关于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规范机构改革后行政审批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行政审批工作原则及职责,建立由局政策法规处(行政许可服务处)牵头组织负责、局业务处室具体承办配合、一队两中心辅助支持的工作模式,实现了审批运行规范有序、审批流程精简优化、审批效率高效便民,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行业治理水平,推进我市交通运输领域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三)深入实施“放管服”改革,审批事项再瘦身。

一是继续推进自贸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实现道路普通货运经营许可、道路客运站经营许可、申请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范围、公共汽车客运新增公交线路、申请巡游出租车汽车客运经营范围、申请网络预约出租车汽车客运经营范围、巡游出租车车辆营运证新核发、申请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许可等8项许可事项实施告知承诺审批。在此基础上,落实非公路标志许可审批告知承诺制微改革,今年内已办理2件微小工程非公路标志许可审批承诺书代替安评报告,预计为企业节约办事成本6万元。 2021年,全市共办理告知承诺审批516件,累计精简材料780份,较法定时限累计减少10030天。二是重点施行交通工程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实现农村公路从“工可”、“初设”到施工许可、竣(交)工验收等一系列审批权限下放到县区,进一步简化交通建设项目管理程序。

(四)坚持内通外联减环节,审批流程更优化。

一是大力推广高频事项“跨省通办”。严格落实省厅工作部署,通过开展针对性宣传、市局骨干下沉基层指导等方式,大力推广车辆道路运输证及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异地补换证等事项的“跨省通办”。二是探索推进“政银联动”多场景应用。在市跑改办牵头下,积极参与审批事项多场景应用建设,探索将交通运输领域简单审批事项延伸至全市84个银行网点办理。截至目前,已推出22个“政银联动”简易事项“就近办”、“随处办”,进一步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便捷度和满意度。三是推进“两客一危”营运车辆登记“联审联办”。积极与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对接、联系,取消纸质“车辆登记联系单”,简化办理流程,实现线下“一窗办理”、线上“联审联办”,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自9月20日实施以来,累计办理“两客一危”营运车辆使用性质联审联办事项194起(含注册、转移、变更、注销),其中道路运输性客运车辆“联审联办”17起、货运车辆177起。

二、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强化法制审核和法治决策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和法制审核工作。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印发《舟山市交通运输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规范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2021年,我局严格遵照上述《办法》,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公开征求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备案、公开发布等环节,制定出台《舟山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关于鼓励市场主体建设机动车驾驶培训园区引导我市驾驶培训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等2件规范性文件。二是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和定期清理制度。对以我局及下属单位名义起草、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定期清理,经审核确认,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4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三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舟山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等12件文件进行了专项检查,没有发现违反公平竞争的文件。四是做好合同法制审核工作。对行政机关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核,今年共完成10件合同的法制审核。五是做好法规文件反馈工作。重点做好《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舟山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等征求意见文件的研究工作。

(二)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大力推进交通运输执法规范化。一是印发《舟山市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明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标准、时限和流程,落实审核责任,提高审核质量,保障行政执法规范有序运行。二是制定出台《舟山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行政执法文书材料立案规范》《舟山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办法》等执法制度,全面加强行政处罚案件的合法性、适当性审核工作,持续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二是修订施行《舟山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公示管理办法(试行)》《舟山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依托政务服务网、市局官网、办事大厅等载体,全面公示行政执法主体、人员、依据、程序、救济渠道、结果信息等各类行政执法信息;配齐配足执法记录仪等设施设备,在编一线执法人员基本实现“人手一台”,执法记录仪使用率有了比较大的提高,加强执法记录仪使用规范,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结束返回办公地点后当日将信息储存至行政执法信息系统或者专用存储器,标明案号、当事人姓名等相关信息。

(三)落实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认真贯彻《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舟山市交通运输局科学民主决策制度》,明确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评估范围、评估内容、评估主体、评估程序等事项,将中长期发展规划、交通运输建设和管理重大问题、重大改革举措、重大交通工程项目组织实施等事项作为民主决策对象,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与交通运输行业相关的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的发生。组织编制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今年共发布《舟山市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2021-2050年)》一项重大行政决策。

(四)建立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已经连续多年外聘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为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工作提供支撑。法律顾问今年累计为我局提供重大疑难案件法律意见3次、法律审核5次和合同审核10件。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干部申领公职律师证书,目前共设立局公职律师一名。

三、创新执法机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021年全市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全市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519件,办结1492件,其中普通程序1332件,罚没款748.4849万元;市本级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448件,办结1420件,其中普通程序1263件,罚没款719.4584万元。

(一)全面推进路政执法。一是完善联合治超长效机制。深化推进路面联合执法、非现场治超、朱家尖大桥闯禁联合执法和超限监管平台源头治理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治超非现场执法处罚率,降低高速和普通公路超限率。2021年,现场联合治超共出动交通执法人员6992人次,检测货运车辆4.5万辆,查处超限超载车辆264辆次,卸载货物2613吨。非现场执法结案542起,收缴罚没款137.3万元。新增非现场执法车道3条,目前,全市共有非现场执法车道35条,基本覆盖本岛主要公路及特大型、大大型公路桥梁。完成全市12家源头企业称重数据及视频监控全部接入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二是强化路域环境专项整治。2021年,全面开展全市公路路域环境专项整治,出动巡查车辆8306辆次、交通执法人员24918人次、清理堆积物4916立方米、取缔马路市场294摊次、完成标线漆划2365平方米、拆除调整新增标志标牌71块,公路路域环境得到极大提升。三是全面加强高速公路执法工作。以双桥检查站为重点,联合高速交警等部门开展常态化24小时执法工作,加强对“两客一危”车辆的管控力度和LNG车辆上桥前的信息核对工作。

(二)强化运输市场管理。一是推进出租车行业健康融合发展。以市区巡游出租车服务质量投诉集中受理为抓手,统一违规查处标准,持续强化出租车严管高压整治态势。固化和完善驾驶员红黑榜、出租车油补退坡资金综合考核奖励等机制,推进行业诚信经营、有序发展。2021年累计受理12328转办有效投诉举报案件290余起,查处各类违规行为58起,处罚金额35400元;列入驾驶员红榜2人,驾驶员黑榜121人。同时强化网约车管理,开展网约车平台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累计查处无证经营网约车84起,罚款86.5万元,全市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车辆增至1060辆,网约合规车大幅提升。印发《舟山市区巡游出租车巡网融合数字化试点改革意见》,引导鼓励巡游出租车加入网约车平台实现“一车两价”改革,推进新老业态融合发展,截至目前,全市1/3巡游出租车已上线试运行。二是深入开展客运市场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健全常态化打击“站外组客”“无证经营”“驻点经营”的工作机制,通过采取定点检查和流动巡查、定时检查和不定时检查、明查和暗访、视频监控和实地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实施道路运输市场全天候、全时段、全行业监管,实现源头监管、动态监管和精准监管。针对车站、码头、机场、医院、大专院校、城乡接合部、旅游景区等非法营运多发区域定点设卡,每周开展2-3次夜查,有效遏制非法营运车辆聚集现象。期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426人次,查处违法车辆127辆,罚款68.17万元,有效压缩“黑车”“黑站”生存空间,整治行动效果显著。三是加强危运企业安全风险闭环管控。持续加大对在舟注册的33家危运企业及在舟备案的9家外省籍危运企业的管控力度,通过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盯紧重要岗位管理、督促落实车辆全程动态监控等方式,构筑危化品运输安全屏障。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3448人次,开展排查680次,发现隐患数量460起,整改460起;查处危货违法经营行为案件107起,罚款261.01万元。完善舟山跨海大桥危化品车辆数字化管控平台,实现对舟山区域内危化品运输人车货全流程、数字化闭环监管,截至目前监管平台已接入企业109家,车辆3902辆。舟山跨海大桥危化品车辆数字化管控平台入围“浙江省自贸区十大制度创新”及浙运安市县应用场景第一批试点项目。

四、加强内外部监督,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今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按照自查自评和集中评查分步骤进行,7月,市局召集市本级及各县(区)法制人员、执法业务骨干,对推荐的50件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集中评查,本次行政处罚案卷集中评查采用交叉互评的形式,并实时就案卷中发现的问题现场进行了反馈和交流。

(二)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开展“掌上执法”。2021年,我局共设置双随机任务29项(其中危运8项),其中跨部门联合检查3项(危运1项),抽查企业137家次(危运54家次),随机抽取执法人员278人次;设置“综合查一次”应用场景6个,发起任务12个,检查企业21家次。完成“双随机”事项覆盖率100%,“双随机”抽查任务设置时引入信用权重的任务数占比100%,现场执法的掌上执法率100%的目标。通过严格按照抽查比例和抽查频次进行双随机抽查、在不同领域灵活应用双随机、专项、即时三种监管模式,做到既不发生管理真空和失管现象,同时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也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全面应用掌上执法开展检查,所有检查行为都有迹可查,发挥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作用。

(三)加强外部监督。我局在12328中心指派专人对网络舆情进行收集、分析,形成简报供领导决策参考,对网络舆情、各类媒体及来电、来人、来函投诉中发现的突发性、苗头性、动态性的问题做到及时上报和处理。2021年,我局累计办理各类信访件142件,其中来信来访1件、网上投诉117件、网络问政24件,所有信访件做到及时规范答复。2021年我局共办理提议案49件,其中主办件20件,协办件29件,所有提议案均按时办结,主办件面商率和满意率均为100%。

五、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狠抓执法队伍素质和形象

(一)开展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根据部省工作安排,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成立工作专班,印发《舟山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舟交便函〔2021〕28号),聚焦我市交通执法队伍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整治,宗旨不牢、作风不实、能力不强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交通执法人员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得到切实提高。

(二)落实全市交通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及申领工作。根据《舟山市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和申领工作方案》,我局及时组织全市交通系统各单位做好部证换证申报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市级各执法单位第一批211名执法人员换发国证,第二批21名执法人员国证申领也已通过。

(三)加强执法队伍综合素质提升。一是开展执法队伍军事化轮训。面向全市执法人员开展《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程序》等课程培训及实操训练,累计开展执法培训5次,受训人员达280余人次。二是组织执法骨干参与省厅综合执法比武活动,选派选手获得公路路政技能比武二等奖,执法知识竞答团队三等奖。三是对新提任的14名科级干部开展了宪法集中宣誓仪式。

(四)推进基层站所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体制改革后基层站所标准化工作,确定市交通执法队高速公路执法处作为省级试点,高新区执法队作为市级试点,以省级、市级试点单位为模板,形成基层站所布局优化方案,重点从执法装备、执法制度、外观形象等方面做好先行先试工作。11月中旬,市交通执法队高速公路执法处基层站所顺利通过省厅验收检查。

六、健全机制,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一)做好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2021年,全市交通系统发生行政复议2件,当事人均撤回复议申请;全市交通系统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落实重点任务,力争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机关内部;强化协同工作机制,做到守土有责,形成工作合力,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职责;加强案件监督考核,落实责任追究,督促案件办理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切实做到履职尽责、公正执法。

(二)高度重视行政调解工作。按照《舟山市交通运输行政调解工作制度》,严格落实行政调解委员会“一办四组”职责,推进全市交通系统行政调解工作有序开展,积极引导当事人首选行政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现全系统上下共有专职调解员2人,兼职调解员24人,今年累计开展纠纷调解、争议处理99件次,均得到妥善解决。

(三)建立舆情监测和社会矛盾纠纷预警机制。制定《运行监测岗位工作制度》《运行监测定期汇总、分析制度》《12328服务监督中心举报投诉分析制度》等制度,2021年,共形成舆情专报12期,累计监测到相关舆情256条,回复舟山交通APP用户意见建议反馈600余条。建立《舟山市交通运输局信访办理工作管理办法》,我局按照信访工作流程规范办理,今年未发生涉及我局的群体性事件。

七、强化学法和法治能力建设

一是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局领导班子每季度集中学习法律法规不少于一次,把领导班子学法用法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制度并落实到领导干部的学习实践中。组织领导干部参加年度法律知识考试,通过以考促学、以学促用的方式,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法律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强化执法人员法治能力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全系统各执法单位应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平均持有证件率达到了96.8%。通过分层级组织实施执法培训,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内容、时间、效果得到有效落实。

八、扎实推进交通普法工作

针对交通行业点多、面广、线长、流动分散的实际,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地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一是印发《舟山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普法责任清单》《舟山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明确各单位2021年度普法工作分工及责任,以及全市交通系统未来五年法治宣传工作任务,切实落实普法工作。二是开展以交通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为重点对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共印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手册4000余份,多渠道、全方位进行宣传。三是开展首个“宪法与浙江”普法宣传月活动,围绕“12·4”国家宪法日,组织各运输企业、客运站采取分发宣传册、展播“以案释法”宣传片等方式进行宣传,在局机关摆放易拉宝方式进行宪法普法宣传。四是积极开展专项普法工作,通过举办法律讲座、车站码头大厅电子屏、制作宣传展板、悬挂横幅、发放宣传页和现场咨询解答等多种形式开展“法治护航强国路”“安全生产月”“路政宣传月”等专项普法活动,面向社会广泛宣传交通运输领域法律法规,让交通运输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共同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执法环境。


舟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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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2022-01-18 16:43:12

2021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年初确定的法治建设工作总体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在深化执法改革,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重视法治宣传等方面取得了进展,全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较好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要求。现报告如下:

一、深化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

2021年,全市企业群众“最多跑一次”办件数量为43232件,其中行政许可12184件、其他权力事项31048件;市本级企业群众“最多跑一次”办件数量为20770件,其中行政许可3898件、其他权力事项16872件。

(一)全力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整体指标再突破。

一是推进许可事项全程网办。依托政务服务网、浙里办、自助终端打造交通数字审批窗口,开发从业资格网上报、车辆年审自助办等精品服务,结合常办事项“掌上办”操作手册,在微信号、办事大厅、重点企业广泛宣传和推广移动办事,进一步提升网上办事便捷度和知晓度,今年市本级行政审批所有办件实现全程网办、掌办。二是全面推进“政务服务2.0”工作。在前期全部认领省厅2.0权力事项基础上,结合地方窗口智慧平台系统,进一步梳理和推广审批事项,“政务服务2.0”事项办件率提升至96%。三是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不断健全“好差评”工单处理机制,同时运用好“好差评”结果反馈,找准政务服务堵点问题,第一时间处理和解决,不断提升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好评率。今年以来,市本级行政审批窗口未收到任何差评投诉。

(二)推进改革后规则重塑,审批运行更规范。

自机构改革完成后,我局重新梳理全市交通运输审批流程,结合工作实际和新机构架构,制定印发《关于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规范机构改革后行政审批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行政审批工作原则及职责,建立由局政策法规处(行政许可服务处)牵头组织负责、局业务处室具体承办配合、一队两中心辅助支持的工作模式,实现了审批运行规范有序、审批流程精简优化、审批效率高效便民,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行业治理水平,推进我市交通运输领域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三)深入实施“放管服”改革,审批事项再瘦身。

一是继续推进自贸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实现道路普通货运经营许可、道路客运站经营许可、申请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范围、公共汽车客运新增公交线路、申请巡游出租车汽车客运经营范围、申请网络预约出租车汽车客运经营范围、巡游出租车车辆营运证新核发、申请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许可等8项许可事项实施告知承诺审批。在此基础上,落实非公路标志许可审批告知承诺制微改革,今年内已办理2件微小工程非公路标志许可审批承诺书代替安评报告,预计为企业节约办事成本6万元。 2021年,全市共办理告知承诺审批516件,累计精简材料780份,较法定时限累计减少10030天。二是重点施行交通工程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实现农村公路从“工可”、“初设”到施工许可、竣(交)工验收等一系列审批权限下放到县区,进一步简化交通建设项目管理程序。

(四)坚持内通外联减环节,审批流程更优化。

一是大力推广高频事项“跨省通办”。严格落实省厅工作部署,通过开展针对性宣传、市局骨干下沉基层指导等方式,大力推广车辆道路运输证及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异地补换证等事项的“跨省通办”。二是探索推进“政银联动”多场景应用。在市跑改办牵头下,积极参与审批事项多场景应用建设,探索将交通运输领域简单审批事项延伸至全市84个银行网点办理。截至目前,已推出22个“政银联动”简易事项“就近办”、“随处办”,进一步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便捷度和满意度。三是推进“两客一危”营运车辆登记“联审联办”。积极与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对接、联系,取消纸质“车辆登记联系单”,简化办理流程,实现线下“一窗办理”、线上“联审联办”,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自9月20日实施以来,累计办理“两客一危”营运车辆使用性质联审联办事项194起(含注册、转移、变更、注销),其中道路运输性客运车辆“联审联办”17起、货运车辆177起。

二、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强化法制审核和法治决策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和法制审核工作。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印发《舟山市交通运输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规范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2021年,我局严格遵照上述《办法》,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公开征求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备案、公开发布等环节,制定出台《舟山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关于鼓励市场主体建设机动车驾驶培训园区引导我市驾驶培训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等2件规范性文件。二是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和定期清理制度。对以我局及下属单位名义起草、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定期清理,经审核确认,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4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三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舟山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等12件文件进行了专项检查,没有发现违反公平竞争的文件。四是做好合同法制审核工作。对行政机关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核,今年共完成10件合同的法制审核。五是做好法规文件反馈工作。重点做好《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舟山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等征求意见文件的研究工作。

(二)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大力推进交通运输执法规范化。一是印发《舟山市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明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标准、时限和流程,落实审核责任,提高审核质量,保障行政执法规范有序运行。二是制定出台《舟山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行政执法文书材料立案规范》《舟山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办法》等执法制度,全面加强行政处罚案件的合法性、适当性审核工作,持续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二是修订施行《舟山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公示管理办法(试行)》《舟山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依托政务服务网、市局官网、办事大厅等载体,全面公示行政执法主体、人员、依据、程序、救济渠道、结果信息等各类行政执法信息;配齐配足执法记录仪等设施设备,在编一线执法人员基本实现“人手一台”,执法记录仪使用率有了比较大的提高,加强执法记录仪使用规范,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结束返回办公地点后当日将信息储存至行政执法信息系统或者专用存储器,标明案号、当事人姓名等相关信息。

(三)落实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认真贯彻《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舟山市交通运输局科学民主决策制度》,明确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评估范围、评估内容、评估主体、评估程序等事项,将中长期发展规划、交通运输建设和管理重大问题、重大改革举措、重大交通工程项目组织实施等事项作为民主决策对象,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与交通运输行业相关的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的发生。组织编制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今年共发布《舟山市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2021-2050年)》一项重大行政决策。

(四)建立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已经连续多年外聘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为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工作提供支撑。法律顾问今年累计为我局提供重大疑难案件法律意见3次、法律审核5次和合同审核10件。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干部申领公职律师证书,目前共设立局公职律师一名。

三、创新执法机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021年全市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全市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519件,办结1492件,其中普通程序1332件,罚没款748.4849万元;市本级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448件,办结1420件,其中普通程序1263件,罚没款719.4584万元。

(一)全面推进路政执法。一是完善联合治超长效机制。深化推进路面联合执法、非现场治超、朱家尖大桥闯禁联合执法和超限监管平台源头治理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治超非现场执法处罚率,降低高速和普通公路超限率。2021年,现场联合治超共出动交通执法人员6992人次,检测货运车辆4.5万辆,查处超限超载车辆264辆次,卸载货物2613吨。非现场执法结案542起,收缴罚没款137.3万元。新增非现场执法车道3条,目前,全市共有非现场执法车道35条,基本覆盖本岛主要公路及特大型、大大型公路桥梁。完成全市12家源头企业称重数据及视频监控全部接入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二是强化路域环境专项整治。2021年,全面开展全市公路路域环境专项整治,出动巡查车辆8306辆次、交通执法人员24918人次、清理堆积物4916立方米、取缔马路市场294摊次、完成标线漆划2365平方米、拆除调整新增标志标牌71块,公路路域环境得到极大提升。三是全面加强高速公路执法工作。以双桥检查站为重点,联合高速交警等部门开展常态化24小时执法工作,加强对“两客一危”车辆的管控力度和LNG车辆上桥前的信息核对工作。

(二)强化运输市场管理。一是推进出租车行业健康融合发展。以市区巡游出租车服务质量投诉集中受理为抓手,统一违规查处标准,持续强化出租车严管高压整治态势。固化和完善驾驶员红黑榜、出租车油补退坡资金综合考核奖励等机制,推进行业诚信经营、有序发展。2021年累计受理12328转办有效投诉举报案件290余起,查处各类违规行为58起,处罚金额35400元;列入驾驶员红榜2人,驾驶员黑榜121人。同时强化网约车管理,开展网约车平台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累计查处无证经营网约车84起,罚款86.5万元,全市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车辆增至1060辆,网约合规车大幅提升。印发《舟山市区巡游出租车巡网融合数字化试点改革意见》,引导鼓励巡游出租车加入网约车平台实现“一车两价”改革,推进新老业态融合发展,截至目前,全市1/3巡游出租车已上线试运行。二是深入开展客运市场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健全常态化打击“站外组客”“无证经营”“驻点经营”的工作机制,通过采取定点检查和流动巡查、定时检查和不定时检查、明查和暗访、视频监控和实地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实施道路运输市场全天候、全时段、全行业监管,实现源头监管、动态监管和精准监管。针对车站、码头、机场、医院、大专院校、城乡接合部、旅游景区等非法营运多发区域定点设卡,每周开展2-3次夜查,有效遏制非法营运车辆聚集现象。期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426人次,查处违法车辆127辆,罚款68.17万元,有效压缩“黑车”“黑站”生存空间,整治行动效果显著。三是加强危运企业安全风险闭环管控。持续加大对在舟注册的33家危运企业及在舟备案的9家外省籍危运企业的管控力度,通过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盯紧重要岗位管理、督促落实车辆全程动态监控等方式,构筑危化品运输安全屏障。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3448人次,开展排查680次,发现隐患数量460起,整改460起;查处危货违法经营行为案件107起,罚款261.01万元。完善舟山跨海大桥危化品车辆数字化管控平台,实现对舟山区域内危化品运输人车货全流程、数字化闭环监管,截至目前监管平台已接入企业109家,车辆3902辆。舟山跨海大桥危化品车辆数字化管控平台入围“浙江省自贸区十大制度创新”及浙运安市县应用场景第一批试点项目。

四、加强内外部监督,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今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按照自查自评和集中评查分步骤进行,7月,市局召集市本级及各县(区)法制人员、执法业务骨干,对推荐的50件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集中评查,本次行政处罚案卷集中评查采用交叉互评的形式,并实时就案卷中发现的问题现场进行了反馈和交流。

(二)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开展“掌上执法”。2021年,我局共设置双随机任务29项(其中危运8项),其中跨部门联合检查3项(危运1项),抽查企业137家次(危运54家次),随机抽取执法人员278人次;设置“综合查一次”应用场景6个,发起任务12个,检查企业21家次。完成“双随机”事项覆盖率100%,“双随机”抽查任务设置时引入信用权重的任务数占比100%,现场执法的掌上执法率100%的目标。通过严格按照抽查比例和抽查频次进行双随机抽查、在不同领域灵活应用双随机、专项、即时三种监管模式,做到既不发生管理真空和失管现象,同时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也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全面应用掌上执法开展检查,所有检查行为都有迹可查,发挥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作用。

(三)加强外部监督。我局在12328中心指派专人对网络舆情进行收集、分析,形成简报供领导决策参考,对网络舆情、各类媒体及来电、来人、来函投诉中发现的突发性、苗头性、动态性的问题做到及时上报和处理。2021年,我局累计办理各类信访件142件,其中来信来访1件、网上投诉117件、网络问政24件,所有信访件做到及时规范答复。2021年我局共办理提议案49件,其中主办件20件,协办件29件,所有提议案均按时办结,主办件面商率和满意率均为100%。

五、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狠抓执法队伍素质和形象

(一)开展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根据部省工作安排,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成立工作专班,印发《舟山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舟交便函〔2021〕28号),聚焦我市交通执法队伍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整治,宗旨不牢、作风不实、能力不强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交通执法人员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得到切实提高。

(二)落实全市交通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及申领工作。根据《舟山市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和申领工作方案》,我局及时组织全市交通系统各单位做好部证换证申报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市级各执法单位第一批211名执法人员换发国证,第二批21名执法人员国证申领也已通过。

(三)加强执法队伍综合素质提升。一是开展执法队伍军事化轮训。面向全市执法人员开展《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程序》等课程培训及实操训练,累计开展执法培训5次,受训人员达280余人次。二是组织执法骨干参与省厅综合执法比武活动,选派选手获得公路路政技能比武二等奖,执法知识竞答团队三等奖。三是对新提任的14名科级干部开展了宪法集中宣誓仪式。

(四)推进基层站所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体制改革后基层站所标准化工作,确定市交通执法队高速公路执法处作为省级试点,高新区执法队作为市级试点,以省级、市级试点单位为模板,形成基层站所布局优化方案,重点从执法装备、执法制度、外观形象等方面做好先行先试工作。11月中旬,市交通执法队高速公路执法处基层站所顺利通过省厅验收检查。

六、健全机制,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一)做好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2021年,全市交通系统发生行政复议2件,当事人均撤回复议申请;全市交通系统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落实重点任务,力争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机关内部;强化协同工作机制,做到守土有责,形成工作合力,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职责;加强案件监督考核,落实责任追究,督促案件办理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切实做到履职尽责、公正执法。

(二)高度重视行政调解工作。按照《舟山市交通运输行政调解工作制度》,严格落实行政调解委员会“一办四组”职责,推进全市交通系统行政调解工作有序开展,积极引导当事人首选行政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现全系统上下共有专职调解员2人,兼职调解员24人,今年累计开展纠纷调解、争议处理99件次,均得到妥善解决。

(三)建立舆情监测和社会矛盾纠纷预警机制。制定《运行监测岗位工作制度》《运行监测定期汇总、分析制度》《12328服务监督中心举报投诉分析制度》等制度,2021年,共形成舆情专报12期,累计监测到相关舆情256条,回复舟山交通APP用户意见建议反馈600余条。建立《舟山市交通运输局信访办理工作管理办法》,我局按照信访工作流程规范办理,今年未发生涉及我局的群体性事件。

七、强化学法和法治能力建设

一是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局领导班子每季度集中学习法律法规不少于一次,把领导班子学法用法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制度并落实到领导干部的学习实践中。组织领导干部参加年度法律知识考试,通过以考促学、以学促用的方式,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法律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强化执法人员法治能力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全系统各执法单位应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平均持有证件率达到了96.8%。通过分层级组织实施执法培训,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内容、时间、效果得到有效落实。

八、扎实推进交通普法工作

针对交通行业点多、面广、线长、流动分散的实际,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地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一是印发《舟山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普法责任清单》《舟山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明确各单位2021年度普法工作分工及责任,以及全市交通系统未来五年法治宣传工作任务,切实落实普法工作。二是开展以交通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为重点对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共印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手册4000余份,多渠道、全方位进行宣传。三是开展首个“宪法与浙江”普法宣传月活动,围绕“12·4”国家宪法日,组织各运输企业、客运站采取分发宣传册、展播“以案释法”宣传片等方式进行宣传,在局机关摆放易拉宝方式进行宪法普法宣传。四是积极开展专项普法工作,通过举办法律讲座、车站码头大厅电子屏、制作宣传展板、悬挂横幅、发放宣传页和现场咨询解答等多种形式开展“法治护航强国路”“安全生产月”“路政宣传月”等专项普法活动,面向社会广泛宣传交通运输领域法律法规,让交通运输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共同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执法环境。


舟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