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舟山市交通建设工程监理信用建设,引导监理单位诚信履约,促进监理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心年度工作部署,3月至5月,舟山市交通工程管理中心对全市主要在建交通建设工程监理办组织开展了监理合同履约专项检查。
本次检查采取查阅资料、踏勘现场等方式,对526国道嵊泗段改建工程、嵊泗至定海公路普陀鲁家峙至东港公路工程、526国道岱山段改建工程等市管6个重点在建项目监理办进行了检查,检查内容涵盖驻地建设、管理制度、人员履约、监理工作开展等方面,共计查处问题43条,下发检查意见书6份,印发通报1份,并对1家监理单位实施了约谈,1名监理试验人员作出了警告处罚。
从检查总体情况来看,各监理办基本能按合同和规范要求履行监理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坚持程序和标准,施工现场监理服务质量有了一定提升,较好地把住了工程质量和安全关。但是也存在个别监理人员履职不到位、监理办内部考核工作欠规范等情况。
下一步,舟山市交通工程管理中心将采取执法大检查、专项检查和不定期随机抽查的方式加大交通建设工程监理市场的监管力度,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责任导向,及时督促各项目责任主体建立跟踪监管机制,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明确专人督查责任单位整改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