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一超四罚”工作,保障和监督交通运输部门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保护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浙江省公路条例》《超限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舟山市交通运输局起草了《舟山市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一超四罚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
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7月12日
二、意见反馈途径
通信地址: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行政中心3号楼423室
联系人:顾俊杰;联系电话:2285125
传真:2285125;电子邮箱:87784932@qq.com
特此公告
舟山市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一超四罚”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