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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舟山市交通运输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 : 2022-07-05 14:5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功能区建交局,市(新区)属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2年度全市交通运输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2年度舟山市交通运输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7月11日,网上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用人单位推荐截至时间为8月11日。为保证工作进度,请各单位在截至时间之前上传并报送有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条件

按照《浙江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交〔2019〕161号)规定执行,申报人员资历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12月31日。

三、申报要求

(一)坚持德才兼备。把品德放在评价首位,强调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坚持客观公正评价职业道德、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

(二)落实继续教育要求。申报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为职称申报必备条件。申报人员应通过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上传个人继续教育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4年以上的继续教育学习记录证明(2019-2022或2018-2021)。

(三)事业单位评聘结合。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应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根据空缺岗位数和工作需要,在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推荐参加评审,并在单位内进行公示。申报人员需提交《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申报程序和形式

2022年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初中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实行网上申报。通过个人申报、单位审核、主管部门推荐等程序上报舟山市交通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进行个人申报(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

申报专业类别即为申报系统中的申报类型,统一按“规划与设计类”“建设与监理类”和“运营与管理类”选择填写,申报类型须与申报专业对应,详见附件2《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与申报类型对应表》。

2021年未通过评审,且2022年无新业绩体现的人员,不得连续申报。

(二)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对申报人员业绩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三)主管部门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地交通主管部门、人力社保部门需登录管理平台进行材料接收、审核和推荐工作(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028/login.jsp)。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的账号与浙江政务服务网个人、法人登录账号相同,自行注册。具体申报办法、审核操作办法详见附件3、4。中评委下设四个受理点,分别为定海区交通运输局、普陀区交通运输局、岱山县交通运输局、嵊泗县交通运输局,申报人员所有单位或有关主管部门可根据行政区域选择相应的受理点进行申报(市直单位直接选择中评委受理点)。

五、其他要求

(一)送审材料要求。申报人员提交评审的业绩材料要突出代表性,不宜过多过杂。各单位对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和业绩材料在本单位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情况在填写审核意见时录入系统。因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等产生的不利影响由个人和推荐单位负责。

二)主管部门审核要求。各级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履职,对用人单位推荐的申报材料进行仔细审查,重点审查申报人员资历、年度考核、继续教育以及事业编制人员评聘结合等条件,对不符合申报条件人员不得提交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查;对不符合要求且模糊不清的材料,退回要求重新填报。


(三)面试答辩要求。进入中评委评审的人员,须参加面试答辩。面试情况作为评委会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申报纪律。申报人员要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申报对象,其申报材料一律予以退回,并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资格。

(五)其他申报注意事项及申报材料报送要求详见附件5,请申报人员申报前认真阅读。

六、联系方式

交通运输工程方向联系人:钱盈,电话:0580-2285061

地址: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市行政中心3号楼舟山市交通运输局组织人事处(709室)

港航及船舶方向联系人:施栋耀  电话:0580-2067553

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翁山路555号舟山市港务大厦B座1103室舟山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人事处


舟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6月28日    

2022年度交通工程初中级职称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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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舟山市交通运输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2022-07-05 14:50:38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功能区建交局,市(新区)属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2年度全市交通运输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2年度舟山市交通运输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7月11日,网上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用人单位推荐截至时间为8月11日。为保证工作进度,请各单位在截至时间之前上传并报送有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条件

按照《浙江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交〔2019〕161号)规定执行,申报人员资历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12月31日。

三、申报要求

(一)坚持德才兼备。把品德放在评价首位,强调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坚持客观公正评价职业道德、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

(二)落实继续教育要求。申报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为职称申报必备条件。申报人员应通过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上传个人继续教育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4年以上的继续教育学习记录证明(2019-2022或2018-2021)。

(三)事业单位评聘结合。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应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根据空缺岗位数和工作需要,在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推荐参加评审,并在单位内进行公示。申报人员需提交《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申报程序和形式

2022年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初中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实行网上申报。通过个人申报、单位审核、主管部门推荐等程序上报舟山市交通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进行个人申报(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

申报专业类别即为申报系统中的申报类型,统一按“规划与设计类”“建设与监理类”和“运营与管理类”选择填写,申报类型须与申报专业对应,详见附件2《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与申报类型对应表》。

2021年未通过评审,且2022年无新业绩体现的人员,不得连续申报。

(二)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对申报人员业绩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三)主管部门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地交通主管部门、人力社保部门需登录管理平台进行材料接收、审核和推荐工作(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028/login.jsp)。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的账号与浙江政务服务网个人、法人登录账号相同,自行注册。具体申报办法、审核操作办法详见附件3、4。中评委下设四个受理点,分别为定海区交通运输局、普陀区交通运输局、岱山县交通运输局、嵊泗县交通运输局,申报人员所有单位或有关主管部门可根据行政区域选择相应的受理点进行申报(市直单位直接选择中评委受理点)。

五、其他要求

(一)送审材料要求。申报人员提交评审的业绩材料要突出代表性,不宜过多过杂。各单位对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和业绩材料在本单位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情况在填写审核意见时录入系统。因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等产生的不利影响由个人和推荐单位负责。

二)主管部门审核要求。各级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履职,对用人单位推荐的申报材料进行仔细审查,重点审查申报人员资历、年度考核、继续教育以及事业编制人员评聘结合等条件,对不符合申报条件人员不得提交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查;对不符合要求且模糊不清的材料,退回要求重新填报。


(三)面试答辩要求。进入中评委评审的人员,须参加面试答辩。面试情况作为评委会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申报纪律。申报人员要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申报对象,其申报材料一律予以退回,并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资格。

(五)其他申报注意事项及申报材料报送要求详见附件5,请申报人员申报前认真阅读。

六、联系方式

交通运输工程方向联系人:钱盈,电话:0580-2285061

地址: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市行政中心3号楼舟山市交通运输局组织人事处(709室)

港航及船舶方向联系人:施栋耀  电话:0580-2067553

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翁山路555号舟山市港务大厦B座1103室舟山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人事处


舟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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