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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 : 2022-08-04 10:25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执法队、市公运中心、市交通工管中心,普陀山、新城公运中心,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2022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各部门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舟山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2年5月5日       

2022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工作要点

2022年全市交通运输法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高水平交通强市建设要求,以法治化和数字化改革为动力,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完善制度体系,深化执法改革,提升执法能力,推进信用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舟山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市建设提供交通法治保障。

一、深化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1.全面落实“十四五”规划。结合法治舟山建设工作要求,贯彻落实《法治舟山建设规划(2021—2025年)》和《浙江省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实施意见(2021-2025年)》,统筹推进新时期我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加强示范引领,积极选送典型案例参评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最佳实践”。

2.持续优化考核评价机制。优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考评指标和方法,加大数字化应用,进一步完善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任务的督促落实机制,加强过程动态跟踪,确保各项任务落实。

二、完善交通制度体系建设

3.推进依法科学决策机制。推动全系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实现市县(区)交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制度全覆盖,按规定执行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等程序,强化合法性审查力度,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依法而行。

4.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政策制度的公平竞争审查,全面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持续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和审核水平,健全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推进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网上运行,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

三、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5.持续深化交通综合执法改革。优化交通基层执法站点布局和执法力量配备,通过数字化改革和执法模式创新,提高交通执法机动性,推进执法精准高效。切实落实“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要求,推进执法职责、执法力量进一步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建立健全交通运输执法扁平化指挥机制和系统,提升交通行政执法应急、指挥、处置的效能。进一步顺职责分工,建立健全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综合执法工作机制,建立执法案件移送、信息共享等衔接机制和协调机制,跨部门、跨区域行政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配合机制。加强与公安机关等部门协办机制建设,推进行与刑衔接和长三角执法协同合作机制建设。

6.深入推进“四基四化”建设。严格落实《关于全面推进交通运输基层站所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通知》(舟交办〔2022〕2号),实现全市交通运输基层站所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全覆盖。进一步加强交通执法队伍管理,构建市县执法绩效评价体系。根据省厅工作部署,全面完成执法制式服装和新版执法证换发,落实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制度,加强执法队伍的风纪建设。

四、推进行政执法能力建设

7.推进交通执法数字化改革。应用数智执法平台2.0,全面推广“便民办”“掌上办”等六大应用场景,全面提升数字化、智慧化监管水平。建设交通云响应平台、出租汽车在线、交通工程智慧监管平台、执法业务调度等数字执法系统,积极探索我市非现场执法应用场景,加大科技执法力度,加快数智执法装备配备应用,非现场执法占比力争提高到50%以上。

8.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三覆盖”,统一基层站所政务公开栏全覆盖,一线执法人员执法记录仪配备使用全覆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一案一审”全覆盖。全面实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规范(1.0版)》《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年版)》,进一步提升交通各领域执法规范化水平。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深入践行执法为民理念。

9.强化执法队伍练兵。制定实施年度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培训计划,落实执法人员“五年轮训”制。组织开展全市交通系统执法比武活动,通过专项考试、现场比武等,以赛促学提高我市行政执法部门及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厅执法证培训,开展法制人员和执法骨干轮训,进一步提升全系统执法队伍的法治素养。组织参加第三届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比武活动。

10.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建立健全市县(区)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单位的执法监督体制机制,加强对下级执法机构的业务指导和层级监督,同时强化市执法队对区、县执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创新执法监督方式,拓宽执法监督渠道。开展常态化执法监督检查和集中性案卷评查评析,增加执法质量的考核权重,确保执法工作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

五、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信用交通建设

11.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做好我市交通运输系统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持续优化交通运输市场准入准营机制和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依法维护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12.扎实推进信用数字化改革。对照数字信用“四全”目标,积极应用省厅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推进系统内数据综合集成、动态管理、实时监控,丰富完善信用数据库。持续优化信用评价管理,重点推进交通工程、道路运输、水运等领域的动态评价。积极搭建我市数字信用应用场景,参加全省信用交通数字化改革应用场景观摩评选活动。

13.拓展深化信用监管应用。全面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信用交通建设的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舟山信用交通“十四五”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扎实推进信用交通建设工作。重点推进信用查询办、信用承诺批、信用分类管等应用场景,搭建我市“信易行”特色场景应用。落实市场主体三张失信清单机制,对一年内受到5次以上违法处罚等重点失信企业采取督促信用修复、重点约谈和监管等措施,力争市场主体信用修复率力争达到 100%。

六、加强法治保障

14.加强行政争议化解。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对和矛盾化解工作,切实落实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健全交通行政调解工作机制,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工作,进一步发挥行政调解在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化解矛盾的作用。持续推进“以案释法”工作,加强行政争议化解和执法规范的指导。

15.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选聘优秀法律顾问,推进市县(区)各级交通运输部门法律顾问100%全覆盖,确保法律顾问在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合同审查、重大行政决策审查、行政复议诉讼等方面发挥切实作用。加强公职律师培养,鼓励工作人员参加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已经配备具有法律执业资格或具有律师资格且专门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人员的县(区)交通运输部门,年底前应全部设立公职律师。

16.擦亮普法宣传品牌。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交通“八五”普法规划,制定年度普法重点任务清单、工作计划。围绕“法治护航全岛共富路”主题,深入海岛公路、海岛水路、大桥沿线乡镇及社区开展系列普法宣传活动,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加强智慧化普法,推动普法产品资源共建共学共享;强化交通普法阵地建设,以路、车、船、站(场)、高速服务区、公路驿站、桥下空间等为依托,全面宣传交通法规及政策,打造交通普法宣传的重要窗口。积极推动交通系统开展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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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2022-08-04 10:25:04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执法队、市公运中心、市交通工管中心,普陀山、新城公运中心,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2022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各部门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舟山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2年5月5日       

2022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工作要点

2022年全市交通运输法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高水平交通强市建设要求,以法治化和数字化改革为动力,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完善制度体系,深化执法改革,提升执法能力,推进信用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舟山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市建设提供交通法治保障。

一、深化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1.全面落实“十四五”规划。结合法治舟山建设工作要求,贯彻落实《法治舟山建设规划(2021—2025年)》和《浙江省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实施意见(2021-2025年)》,统筹推进新时期我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加强示范引领,积极选送典型案例参评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最佳实践”。

2.持续优化考核评价机制。优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考评指标和方法,加大数字化应用,进一步完善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任务的督促落实机制,加强过程动态跟踪,确保各项任务落实。

二、完善交通制度体系建设

3.推进依法科学决策机制。推动全系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实现市县(区)交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制度全覆盖,按规定执行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等程序,强化合法性审查力度,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依法而行。

4.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政策制度的公平竞争审查,全面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持续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和审核水平,健全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推进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网上运行,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

三、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5.持续深化交通综合执法改革。优化交通基层执法站点布局和执法力量配备,通过数字化改革和执法模式创新,提高交通执法机动性,推进执法精准高效。切实落实“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要求,推进执法职责、执法力量进一步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建立健全交通运输执法扁平化指挥机制和系统,提升交通行政执法应急、指挥、处置的效能。进一步顺职责分工,建立健全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综合执法工作机制,建立执法案件移送、信息共享等衔接机制和协调机制,跨部门、跨区域行政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配合机制。加强与公安机关等部门协办机制建设,推进行与刑衔接和长三角执法协同合作机制建设。

6.深入推进“四基四化”建设。严格落实《关于全面推进交通运输基层站所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通知》(舟交办〔2022〕2号),实现全市交通运输基层站所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全覆盖。进一步加强交通执法队伍管理,构建市县执法绩效评价体系。根据省厅工作部署,全面完成执法制式服装和新版执法证换发,落实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制度,加强执法队伍的风纪建设。

四、推进行政执法能力建设

7.推进交通执法数字化改革。应用数智执法平台2.0,全面推广“便民办”“掌上办”等六大应用场景,全面提升数字化、智慧化监管水平。建设交通云响应平台、出租汽车在线、交通工程智慧监管平台、执法业务调度等数字执法系统,积极探索我市非现场执法应用场景,加大科技执法力度,加快数智执法装备配备应用,非现场执法占比力争提高到50%以上。

8.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三覆盖”,统一基层站所政务公开栏全覆盖,一线执法人员执法记录仪配备使用全覆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一案一审”全覆盖。全面实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规范(1.0版)》《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年版)》,进一步提升交通各领域执法规范化水平。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深入践行执法为民理念。

9.强化执法队伍练兵。制定实施年度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培训计划,落实执法人员“五年轮训”制。组织开展全市交通系统执法比武活动,通过专项考试、现场比武等,以赛促学提高我市行政执法部门及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厅执法证培训,开展法制人员和执法骨干轮训,进一步提升全系统执法队伍的法治素养。组织参加第三届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比武活动。

10.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建立健全市县(区)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单位的执法监督体制机制,加强对下级执法机构的业务指导和层级监督,同时强化市执法队对区、县执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创新执法监督方式,拓宽执法监督渠道。开展常态化执法监督检查和集中性案卷评查评析,增加执法质量的考核权重,确保执法工作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

五、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信用交通建设

11.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做好我市交通运输系统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持续优化交通运输市场准入准营机制和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依法维护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12.扎实推进信用数字化改革。对照数字信用“四全”目标,积极应用省厅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推进系统内数据综合集成、动态管理、实时监控,丰富完善信用数据库。持续优化信用评价管理,重点推进交通工程、道路运输、水运等领域的动态评价。积极搭建我市数字信用应用场景,参加全省信用交通数字化改革应用场景观摩评选活动。

13.拓展深化信用监管应用。全面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信用交通建设的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舟山信用交通“十四五”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扎实推进信用交通建设工作。重点推进信用查询办、信用承诺批、信用分类管等应用场景,搭建我市“信易行”特色场景应用。落实市场主体三张失信清单机制,对一年内受到5次以上违法处罚等重点失信企业采取督促信用修复、重点约谈和监管等措施,力争市场主体信用修复率力争达到 100%。

六、加强法治保障

14.加强行政争议化解。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对和矛盾化解工作,切实落实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健全交通行政调解工作机制,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工作,进一步发挥行政调解在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化解矛盾的作用。持续推进“以案释法”工作,加强行政争议化解和执法规范的指导。

15.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选聘优秀法律顾问,推进市县(区)各级交通运输部门法律顾问100%全覆盖,确保法律顾问在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合同审查、重大行政决策审查、行政复议诉讼等方面发挥切实作用。加强公职律师培养,鼓励工作人员参加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已经配备具有法律执业资格或具有律师资格且专门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人员的县(区)交通运输部门,年底前应全部设立公职律师。

16.擦亮普法宣传品牌。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交通“八五”普法规划,制定年度普法重点任务清单、工作计划。围绕“法治护航全岛共富路”主题,深入海岛公路、海岛水路、大桥沿线乡镇及社区开展系列普法宣传活动,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加强智慧化普法,推动普法产品资源共建共学共享;强化交通普法阵地建设,以路、车、船、站(场)、高速服务区、公路驿站、桥下空间等为依托,全面宣传交通法规及政策,打造交通普法宣传的重要窗口。积极推动交通系统开展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