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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 : 2023-03-14 15:45 浏览次数:337 字体:


中共舟山市委,舟山市人民政府:

2022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年初确定的法治建设工作总体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在深化执法改革,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加强普法宣传等方面取得了进展,全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较好完成了年初确定的目标要求。现报告如下:

一、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持续优化交通运输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2年,全市企业群众“最多跑一次”办件数量为32671件,其中行政许可7103件、其他权力事项25568件;市本级企业群众“最多跑一次”办件数量为12267件,其中行政许可3402件、其他权力事项1387件。

(一)全面推进“政务服务2.0”,实现办件指标再提升。一是推进许可事项全程网办。依托政务服务网、浙里办、自助终端打造交通数字审批窗口,同时结合常办事项“掌上办”操作手册,在微信号、办事大厅、重点企业广泛宣传和推广移动办事,进一步提升网上办事便捷度和知晓度,今年市本级行政审批所有办件实现全程网办、掌办。二是推进“出租车服务在线”试点建设工作。根据省厅工作安排,积极启动“出租车服务在线”系统建设,同时结合舟山实际打造“出租车准入一件事“特色审批模块,目前出租汽车审批模块已完成建设并上线运行。三是全面推进“政务服务2.0”工作。在省厅2.0权力事项基础上,结合地方窗口智慧平台系统,进一步梳理和推广审批事项,“政务服务2.0”事项办件率已提升至100%。四是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建立健全“好差评”工单处理机制,第一时间处理群众投诉和建议,2022年以来,我市所有行政审批窗口未收到任何差评投诉。

(二)深入实施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流程更优化。一是大力推广并施行告知承诺审批,目前,全市交通系统共有道路普通货运经营许可、道路客运站经营许可等8项许可事项实现告知承诺制审批办理。在此基础上,落实推进非公路标志许可审批告知承诺制微改革,今年内已办理7件微小工程非公路标志许可审批承诺书代替安评报告,预计为企业节约办事成本20余万元。 2022年,全市共办理告知承诺审批(含优化准入)160件,累计精简材料236份,大大提高企业群众办事效率。二是结合工作实际,推进涉路施工许可改革,将涉路施工分为重大、一般和简易等三个层级,根据不同层级制定对应简化措施,并通过试点试行形式逐步推广。目前,简化涉路施工许可改革已在全市范围内推行。

(三)创新推行“办事不出岛”,做到审批服务更便民。一是大力推广高频事项“跨省通办”。通过开展针对性宣传、市局骨干下沉基层指导等方式,大力推广车辆道路运输证及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异地补换证等事项的“跨省通办”。二是积极推进“两客一危”营运车辆登记“联审联办”。积极与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对接、联系,取消纸质“车辆登记联系单”,简化办理流程,实现线下“一窗办理”、线上“联审联办”,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2022年度,累计办理“两客一危”营运车辆使用性质联审联办事项135起(含注册、转移、变更、注销)。三是创新推出普货从业资格证“无感智办”。通过与培训机构建立互联互通机制,实现普通货运从业人员资格证新申领“无感办”,新申请从业人员只需完成相应行业培训,即可通过手机“浙里办”APP获取相关从业资格证电子证照。截至目前,已有199名从业人员通过这种方式获得相应电子证照。四是全力推进全市范围内交通许可事项“全域通办”。通过市本级窗口统一调配、全市各县区窗口协同办理,目前已实现全市全域43个交通许可事项“无差别办理”,真正实现“办事不出岛”。截至目前“全域通办”办件量达到89件。

二、推进“大综合一体化”改革,不断优化行政执法力量结构

严格按照省市“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工作部署,积极主动推进执法力量进一步向基层延伸和下沉。自执法改革工作启动以来,多次会同局组织人事处、市交通执法队对接市委编办,先后印发《舟山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执法力量下沉工作方案》《舟山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细化机构职责、人员编制和岗位设置规定》,明确市本级执法人员力量下沉方式,并细化调整执法队部门职责、内设处室、人员构成和岗位分工等,切实有效实现执法力量整合及下沉。目前,我局80名执法人员均按要求下沉至各乡镇(街道)。

同时结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要求,做到动态维护“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平台执法人员用户信息,动态梳理调整我市交通行政执法权力事项清单,截至目前,我局共有行政强制7项,行政处罚290项,行政检查299项。

三、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强化法制审核和决策能力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和法制审核工作。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严格遵照《舟山市交通运输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公开征求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备案、公开发布等环节,制定出台《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关于印发〈舟山市农村公路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舟山市陆岛交通码头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的通知》《舟山市人民政府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舟山跨海大桥临时应急通行LNG槽车时限的通告》等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二是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和定期清理制度。按规定对以我局及下属单位名义起草、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两年一次清理工作,经审核确认,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4件,暂时保留但停止执行与上位法不一致内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三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按要求于5月至11月期间开展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专项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面充分、自上而下的清理审查工作,审查范围覆盖2016年以来我市交通部门出台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106份政策文件,力求做到应审尽审、全面覆盖。四是做好机关合同审查备案工作。印发《舟山市交通运输局合同管理规定》,细化局机关及直属单位行政合同管理制度,建立长效化、全生命周期的管理机制。同时积极应用“一码钉”平台开展行政机关合同联合监管工作,今年以来共完成21件合同合法性审核。五是做好法规文件反馈工作。重点配合省厅做好《浙江省民用航空条例》《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的意见征求工作。

(二)落实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认真贯彻《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舟山市交通运输局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将中长期发展规划、交通运输建设和管理重大问题、重大改革举措、重大交通工程项目组织实施等事项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与交通运输行业相关的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的发生。组织编制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将《舟山市交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和《关于调整我市主要长途汽车站站名的方案》列为我局重大行政决策。

(三)建立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已经连续多年外聘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为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工作提供支撑。法律顾问今年累计为我局提供法律业务知识授课2次,参与行政争议事项处理12次,开展合同审核24件,共出具4份法律意见书,并多次协助参与市交通执法队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疑难问题探讨、法律法规适用研讨等。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干部申领公职律师证书,目前共设立局公职律师一名。

四、创新执法机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022年全市交通系统共查处行政处罚案件939件,其中普通程序707件,罚没款443.5344万元;市本级共查处行政处罚案件892件,其中普通程序663件,罚没款429.0537万元。

(一)全面推进路政执法。一是持续开展治超综合治理。深化推进路面联合执法、非现场治超、朱家尖大桥闯禁联合执法和超限监管平台源头治理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治超非现场执法处罚率,降低高速和普通公路超限率。2022年,全市共检查各类货车13310辆次,其中交通执法部门查处各类违法超限车辆355辆次,处罚没款86万元,卸载货物1565吨;联合公安交警部门查处各类违法超限车辆30辆次,处罚没款9500元,扣除驾驶员计分95分。目前我市投入运行非现场执法超限检测系统12套,基本覆盖本岛主要公路。当前我市普通公路超限率0.06%,远低于全省0.52%的平均超限率,其他各项治超考核指标均处于全省优秀水平。二是全面加强路域环境治理。2022年,重点开展迎亚运公路边三化一平专项整治行动和公路边非法设摊(兜售)专项整治行动等,累计出动巡查车辆11453辆次,执法人员34359人次,清理堆积物4234立方米,整治公路边马路市场173处。    

(二)强化运输市场管理。一是加大出租车行业执法监管力度。固化严管严处、企业信用考核、行业文明创建等长效机制,以市区巡游出租车服务质量投诉举报集中受理为抓手,坚决遏制不良经营行为反弹。2022年累计受理巡游出租车有效投诉举报案件130余起;市区查处各类违规行为192起;列入诚信表彰名单4例,违规警示名单32人。同时依法规范网约车经营行为,围绕机制公开、合规情况等问题开展网约车专项督查,查处无证经营网约车71起,罚款71万元。全市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车辆增至1531辆,网约合规车辆大幅提升。二是常态化开展道路运输市场整治行动。重点打击未经许可或擅自超许可事项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小汽车非法从事客运经营活动等各类道路运输违法行为,累计查处各类违法车辆484辆,处罚没款333.15万元。同时联合公安部门在本岛区域设置6个联合整治点和4支流动缉查组,开展打击“黄牛”“黑车”专项整治行动,累计出动交通运输执法人员1309人次,检查车辆2132辆次,查处非法营运行为38起,合计罚款36.5万元,跨部门联合整治“黑车”取得实效。三是加强危化品运输安全监管。以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为重点,开展危化品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并将安全责任落到实处。依托舟山市综合监管3.0平台,加强舟山跨海大桥危化品车辆数字化监管。监管平台累计产生异常982个,当月按期处理982个,异常处理率100%;生成任务78件,当月按期办结78件,办结率100%。

五、加强内外部监督,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7月,市局召集市本级及各县(区)法制人员、执法业务骨干,对各单位选送和市局随机抽取的59个案卷进行集中交叉互评,共评选出优秀案卷5份,涵盖3大执法领域。此次案卷评查实行线上初评和线下集中评查相结合方式,通过“一案一表”形式做到发现问题、反馈交流、及时整改,评查后立即整理编发案卷评查通报及案卷错题本,做到“以评促管、以查促改”。

(二)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开展“掌上执法”。2022年,我局共设置年度计划14项,设置双随机任务128个,其中跨部门联合检查任务29个,部门联合监管比例达到 22.66%;抽取企业293家次,随机抽取执法人员586人次;设置“综合查一次”应用场景5个,发起任务9次,检查企业17家次。完成“双随机”事项覆盖率100%、“双随机”抽查任务设置时引入信用权重的任务数占比100%以及现场执法的掌上执法率100%的目标。通过严格按照抽查比例和抽查频次进行双随机抽查、在不同领域灵活应用双随机、专项、即时三种监管模式,做到既不发生管理真空和失管现象,同时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也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全面应用掌上执法开展检查,所有检查行为都有迹可查,发挥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作用。

(三)加强外部监督。我局在12328中心指派专人对网络舆情进行收集、分析,形成简报供领导决策参考,对网络舆情、各类媒体及来电、来人、来函投诉中发现的突发性、苗头性、动态性的问题做到及时上报和处理。2022年,我局累计办理各类信访件103件,其中来信来访6件、网上事项97件,所有信访件均做到及时规范答复;12328中心办理各类来电1228件,限时办结率及信访满意率持续居全省交通系统前列。

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狠抓执法队伍素质和形象

(一)开展公路与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制定《全市公路与道路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聚焦执法焦点、难点,坚持“刀刃向内”,开展自我剖析、查摆问题,全面摸排交通执法队伍中存在的宗旨不牢、作风不实、能力不强、执法不廉等方面问题,同时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及整改方案,清单式逐项销号,切实提升交通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加强执法队伍综合素质提升。一是组织开展执法轮训工作。聚焦交通执法实际,制定“3+2”教育培训方案,分批次面向全市执法人员和执法辅助人员开展《行政处罚法》《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等课程培训及实操训练,累计开展执法培训6次,受训人员达210余次,一线轮训比例达到100%。二是组织开展执法比武系列活动。印发《关于举办2022年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比武活动的通知》,面向全系统、各领域执法人员,开展队列会操比武、法审能力考核、执法能力考核和执法知识竞赛等比武项目,切实提升交通执法人员实操能力和本领。

(三)全面推进基层站所规范化建设。制定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交通运输基层站所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围绕“打造规范基层站所、建设精英执法队伍”的工作目标,聚焦设施标准、形象标准、装备标准、制度标准等四大方面,逐条逐项推进全市基层站所规范化建设工作。2022年,全市共完成基层站所规范化建设11所,完成年初既定任务指标,其中3所被省厅评为示范站所。

七、健全机制,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一)做好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2022年,我局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6件,为工程质监领域串通招标投标系列案,其中5件由市政府维持我局行政处罚、1件当事人撤回复议申请;共收到行政诉讼案件4件(一件为二审上诉案件),其中3件被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请,1件当事人撤回诉讼申请。

(二)高度重视行政调解工作。严格按照《舟山市交通运输行政调解工作制度》,落实行政调解委员会“一办四组”职责,推进全市交通系统行政调解工作有序开展,积极引导当事人首选行政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积极推进“王君浩劳模”工作室品牌建设,推进品牌扩面提效,示范引领有效化解交通执法矛盾纠纷。现全系统上下共有专职调解员2人,兼职调解员24人,今年累计开展纠纷调解、争议处理116件次,均得到妥善解决。

(三)建立舆情监测和社会矛盾纠纷预警机制。建立覆盖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常态化舆情监测分析机制,全面梳理分析群众出行办事的堵点痛点难点,提前研判处理问题。2022年度,累计分析工单话务2340起,形成各类分析报告46期(其中舆情专报12期),全年未发生涉及我局的群体性事件。

八、强化学法和法治能力建设

一是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局领导班子每季度集中学习法律法规不少于一次,把领导班子学法用法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制度并落实到领导干部的学习实践中,2022年度,领导班子集中学法9次。组织领导干部参加年度法律知识考试,以考促学、以学促用,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法律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强化执法人员法治能力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全系统各执法单位应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平均持有证件率达到97.1%。通过分批次组织实施执法培训,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内容、时间、效果均得到有效落实。

九、落实交通行业普法工作

一是印发《舟山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法治宣传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明确各单位2022年度普法工作分工及责任,切实推进全系统年度普法工作。二是开展以交通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为重点对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多渠道、全方位进行宣传。三是开展“护航二十大·普法在行动”法治动漫视频征集活动,征集并向省厅报送普法视频5个,其中《普法微课堂:民法典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应用》被列为优秀作品在“浙江交通”公众号上展播。四是开展“宪法伴我行”普法宣传活动,围绕“12·4”国家宪法日,组织各运输企业、客运站采取分发宣传册、展播宪法宣传片等方式进行宣传,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五是积极开展专项普法工作,通过举办法律讲座、交通场站电子屏展播、现场咨询解答等形式开展“法治护航强国路”“安全生产月”“路政宣传月”等专项普法活动,面向社会广泛宣传交通运输领域法律法规,让交通运输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共同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执法环境。   


舟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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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2023-03-14 15:45:34


中共舟山市委,舟山市人民政府:

2022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年初确定的法治建设工作总体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在深化执法改革,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加强普法宣传等方面取得了进展,全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较好完成了年初确定的目标要求。现报告如下:

一、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持续优化交通运输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2年,全市企业群众“最多跑一次”办件数量为32671件,其中行政许可7103件、其他权力事项25568件;市本级企业群众“最多跑一次”办件数量为12267件,其中行政许可3402件、其他权力事项1387件。

(一)全面推进“政务服务2.0”,实现办件指标再提升。一是推进许可事项全程网办。依托政务服务网、浙里办、自助终端打造交通数字审批窗口,同时结合常办事项“掌上办”操作手册,在微信号、办事大厅、重点企业广泛宣传和推广移动办事,进一步提升网上办事便捷度和知晓度,今年市本级行政审批所有办件实现全程网办、掌办。二是推进“出租车服务在线”试点建设工作。根据省厅工作安排,积极启动“出租车服务在线”系统建设,同时结合舟山实际打造“出租车准入一件事“特色审批模块,目前出租汽车审批模块已完成建设并上线运行。三是全面推进“政务服务2.0”工作。在省厅2.0权力事项基础上,结合地方窗口智慧平台系统,进一步梳理和推广审批事项,“政务服务2.0”事项办件率已提升至100%。四是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建立健全“好差评”工单处理机制,第一时间处理群众投诉和建议,2022年以来,我市所有行政审批窗口未收到任何差评投诉。

(二)深入实施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流程更优化。一是大力推广并施行告知承诺审批,目前,全市交通系统共有道路普通货运经营许可、道路客运站经营许可等8项许可事项实现告知承诺制审批办理。在此基础上,落实推进非公路标志许可审批告知承诺制微改革,今年内已办理7件微小工程非公路标志许可审批承诺书代替安评报告,预计为企业节约办事成本20余万元。 2022年,全市共办理告知承诺审批(含优化准入)160件,累计精简材料236份,大大提高企业群众办事效率。二是结合工作实际,推进涉路施工许可改革,将涉路施工分为重大、一般和简易等三个层级,根据不同层级制定对应简化措施,并通过试点试行形式逐步推广。目前,简化涉路施工许可改革已在全市范围内推行。

(三)创新推行“办事不出岛”,做到审批服务更便民。一是大力推广高频事项“跨省通办”。通过开展针对性宣传、市局骨干下沉基层指导等方式,大力推广车辆道路运输证及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异地补换证等事项的“跨省通办”。二是积极推进“两客一危”营运车辆登记“联审联办”。积极与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对接、联系,取消纸质“车辆登记联系单”,简化办理流程,实现线下“一窗办理”、线上“联审联办”,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2022年度,累计办理“两客一危”营运车辆使用性质联审联办事项135起(含注册、转移、变更、注销)。三是创新推出普货从业资格证“无感智办”。通过与培训机构建立互联互通机制,实现普通货运从业人员资格证新申领“无感办”,新申请从业人员只需完成相应行业培训,即可通过手机“浙里办”APP获取相关从业资格证电子证照。截至目前,已有199名从业人员通过这种方式获得相应电子证照。四是全力推进全市范围内交通许可事项“全域通办”。通过市本级窗口统一调配、全市各县区窗口协同办理,目前已实现全市全域43个交通许可事项“无差别办理”,真正实现“办事不出岛”。截至目前“全域通办”办件量达到89件。

二、推进“大综合一体化”改革,不断优化行政执法力量结构

严格按照省市“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工作部署,积极主动推进执法力量进一步向基层延伸和下沉。自执法改革工作启动以来,多次会同局组织人事处、市交通执法队对接市委编办,先后印发《舟山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执法力量下沉工作方案》《舟山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细化机构职责、人员编制和岗位设置规定》,明确市本级执法人员力量下沉方式,并细化调整执法队部门职责、内设处室、人员构成和岗位分工等,切实有效实现执法力量整合及下沉。目前,我局80名执法人员均按要求下沉至各乡镇(街道)。

同时结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要求,做到动态维护“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平台执法人员用户信息,动态梳理调整我市交通行政执法权力事项清单,截至目前,我局共有行政强制7项,行政处罚290项,行政检查299项。

三、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强化法制审核和决策能力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和法制审核工作。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严格遵照《舟山市交通运输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公开征求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备案、公开发布等环节,制定出台《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关于印发〈舟山市农村公路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舟山市陆岛交通码头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的通知》《舟山市人民政府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舟山跨海大桥临时应急通行LNG槽车时限的通告》等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二是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和定期清理制度。按规定对以我局及下属单位名义起草、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两年一次清理工作,经审核确认,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4件,暂时保留但停止执行与上位法不一致内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三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按要求于5月至11月期间开展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专项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面充分、自上而下的清理审查工作,审查范围覆盖2016年以来我市交通部门出台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106份政策文件,力求做到应审尽审、全面覆盖。四是做好机关合同审查备案工作。印发《舟山市交通运输局合同管理规定》,细化局机关及直属单位行政合同管理制度,建立长效化、全生命周期的管理机制。同时积极应用“一码钉”平台开展行政机关合同联合监管工作,今年以来共完成21件合同合法性审核。五是做好法规文件反馈工作。重点配合省厅做好《浙江省民用航空条例》《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的意见征求工作。

(二)落实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认真贯彻《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舟山市交通运输局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将中长期发展规划、交通运输建设和管理重大问题、重大改革举措、重大交通工程项目组织实施等事项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与交通运输行业相关的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的发生。组织编制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将《舟山市交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和《关于调整我市主要长途汽车站站名的方案》列为我局重大行政决策。

(三)建立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已经连续多年外聘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为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工作提供支撑。法律顾问今年累计为我局提供法律业务知识授课2次,参与行政争议事项处理12次,开展合同审核24件,共出具4份法律意见书,并多次协助参与市交通执法队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疑难问题探讨、法律法规适用研讨等。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干部申领公职律师证书,目前共设立局公职律师一名。

四、创新执法机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022年全市交通系统共查处行政处罚案件939件,其中普通程序707件,罚没款443.5344万元;市本级共查处行政处罚案件892件,其中普通程序663件,罚没款429.0537万元。

(一)全面推进路政执法。一是持续开展治超综合治理。深化推进路面联合执法、非现场治超、朱家尖大桥闯禁联合执法和超限监管平台源头治理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治超非现场执法处罚率,降低高速和普通公路超限率。2022年,全市共检查各类货车13310辆次,其中交通执法部门查处各类违法超限车辆355辆次,处罚没款86万元,卸载货物1565吨;联合公安交警部门查处各类违法超限车辆30辆次,处罚没款9500元,扣除驾驶员计分95分。目前我市投入运行非现场执法超限检测系统12套,基本覆盖本岛主要公路。当前我市普通公路超限率0.06%,远低于全省0.52%的平均超限率,其他各项治超考核指标均处于全省优秀水平。二是全面加强路域环境治理。2022年,重点开展迎亚运公路边三化一平专项整治行动和公路边非法设摊(兜售)专项整治行动等,累计出动巡查车辆11453辆次,执法人员34359人次,清理堆积物4234立方米,整治公路边马路市场173处。    

(二)强化运输市场管理。一是加大出租车行业执法监管力度。固化严管严处、企业信用考核、行业文明创建等长效机制,以市区巡游出租车服务质量投诉举报集中受理为抓手,坚决遏制不良经营行为反弹。2022年累计受理巡游出租车有效投诉举报案件130余起;市区查处各类违规行为192起;列入诚信表彰名单4例,违规警示名单32人。同时依法规范网约车经营行为,围绕机制公开、合规情况等问题开展网约车专项督查,查处无证经营网约车71起,罚款71万元。全市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车辆增至1531辆,网约合规车辆大幅提升。二是常态化开展道路运输市场整治行动。重点打击未经许可或擅自超许可事项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小汽车非法从事客运经营活动等各类道路运输违法行为,累计查处各类违法车辆484辆,处罚没款333.15万元。同时联合公安部门在本岛区域设置6个联合整治点和4支流动缉查组,开展打击“黄牛”“黑车”专项整治行动,累计出动交通运输执法人员1309人次,检查车辆2132辆次,查处非法营运行为38起,合计罚款36.5万元,跨部门联合整治“黑车”取得实效。三是加强危化品运输安全监管。以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为重点,开展危化品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并将安全责任落到实处。依托舟山市综合监管3.0平台,加强舟山跨海大桥危化品车辆数字化监管。监管平台累计产生异常982个,当月按期处理982个,异常处理率100%;生成任务78件,当月按期办结78件,办结率100%。

五、加强内外部监督,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7月,市局召集市本级及各县(区)法制人员、执法业务骨干,对各单位选送和市局随机抽取的59个案卷进行集中交叉互评,共评选出优秀案卷5份,涵盖3大执法领域。此次案卷评查实行线上初评和线下集中评查相结合方式,通过“一案一表”形式做到发现问题、反馈交流、及时整改,评查后立即整理编发案卷评查通报及案卷错题本,做到“以评促管、以查促改”。

(二)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开展“掌上执法”。2022年,我局共设置年度计划14项,设置双随机任务128个,其中跨部门联合检查任务29个,部门联合监管比例达到 22.66%;抽取企业293家次,随机抽取执法人员586人次;设置“综合查一次”应用场景5个,发起任务9次,检查企业17家次。完成“双随机”事项覆盖率100%、“双随机”抽查任务设置时引入信用权重的任务数占比100%以及现场执法的掌上执法率100%的目标。通过严格按照抽查比例和抽查频次进行双随机抽查、在不同领域灵活应用双随机、专项、即时三种监管模式,做到既不发生管理真空和失管现象,同时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也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全面应用掌上执法开展检查,所有检查行为都有迹可查,发挥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作用。

(三)加强外部监督。我局在12328中心指派专人对网络舆情进行收集、分析,形成简报供领导决策参考,对网络舆情、各类媒体及来电、来人、来函投诉中发现的突发性、苗头性、动态性的问题做到及时上报和处理。2022年,我局累计办理各类信访件103件,其中来信来访6件、网上事项97件,所有信访件均做到及时规范答复;12328中心办理各类来电1228件,限时办结率及信访满意率持续居全省交通系统前列。

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狠抓执法队伍素质和形象

(一)开展公路与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制定《全市公路与道路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聚焦执法焦点、难点,坚持“刀刃向内”,开展自我剖析、查摆问题,全面摸排交通执法队伍中存在的宗旨不牢、作风不实、能力不强、执法不廉等方面问题,同时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及整改方案,清单式逐项销号,切实提升交通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加强执法队伍综合素质提升。一是组织开展执法轮训工作。聚焦交通执法实际,制定“3+2”教育培训方案,分批次面向全市执法人员和执法辅助人员开展《行政处罚法》《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等课程培训及实操训练,累计开展执法培训6次,受训人员达210余次,一线轮训比例达到100%。二是组织开展执法比武系列活动。印发《关于举办2022年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比武活动的通知》,面向全系统、各领域执法人员,开展队列会操比武、法审能力考核、执法能力考核和执法知识竞赛等比武项目,切实提升交通执法人员实操能力和本领。

(三)全面推进基层站所规范化建设。制定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交通运输基层站所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围绕“打造规范基层站所、建设精英执法队伍”的工作目标,聚焦设施标准、形象标准、装备标准、制度标准等四大方面,逐条逐项推进全市基层站所规范化建设工作。2022年,全市共完成基层站所规范化建设11所,完成年初既定任务指标,其中3所被省厅评为示范站所。

七、健全机制,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一)做好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2022年,我局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6件,为工程质监领域串通招标投标系列案,其中5件由市政府维持我局行政处罚、1件当事人撤回复议申请;共收到行政诉讼案件4件(一件为二审上诉案件),其中3件被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请,1件当事人撤回诉讼申请。

(二)高度重视行政调解工作。严格按照《舟山市交通运输行政调解工作制度》,落实行政调解委员会“一办四组”职责,推进全市交通系统行政调解工作有序开展,积极引导当事人首选行政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积极推进“王君浩劳模”工作室品牌建设,推进品牌扩面提效,示范引领有效化解交通执法矛盾纠纷。现全系统上下共有专职调解员2人,兼职调解员24人,今年累计开展纠纷调解、争议处理116件次,均得到妥善解决。

(三)建立舆情监测和社会矛盾纠纷预警机制。建立覆盖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常态化舆情监测分析机制,全面梳理分析群众出行办事的堵点痛点难点,提前研判处理问题。2022年度,累计分析工单话务2340起,形成各类分析报告46期(其中舆情专报12期),全年未发生涉及我局的群体性事件。

八、强化学法和法治能力建设

一是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局领导班子每季度集中学习法律法规不少于一次,把领导班子学法用法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制度并落实到领导干部的学习实践中,2022年度,领导班子集中学法9次。组织领导干部参加年度法律知识考试,以考促学、以学促用,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法律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强化执法人员法治能力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全系统各执法单位应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平均持有证件率达到97.1%。通过分批次组织实施执法培训,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内容、时间、效果均得到有效落实。

九、落实交通行业普法工作

一是印发《舟山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法治宣传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明确各单位2022年度普法工作分工及责任,切实推进全系统年度普法工作。二是开展以交通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为重点对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多渠道、全方位进行宣传。三是开展“护航二十大·普法在行动”法治动漫视频征集活动,征集并向省厅报送普法视频5个,其中《普法微课堂:民法典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应用》被列为优秀作品在“浙江交通”公众号上展播。四是开展“宪法伴我行”普法宣传活动,围绕“12·4”国家宪法日,组织各运输企业、客运站采取分发宣传册、展播宪法宣传片等方式进行宣传,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五是积极开展专项普法工作,通过举办法律讲座、交通场站电子屏展播、现场咨询解答等形式开展“法治护航强国路”“安全生产月”“路政宣传月”等专项普法活动,面向社会广泛宣传交通运输领域法律法规,让交通运输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共同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执法环境。   


舟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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