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具条已关闭
无障碍浏览工具已开启
简体版 繁体版 网站无障碍 关怀版 浙江政务服务网 智能问答
今天是: 2025年05月24日 星期六

舟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 : 2024-02-20 10:16 浏览次数:352 字体:

2023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年初确定的法治建设工作总体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在优化行政审批、深化改革攻坚、强化制度规范、提升内部监督等方面取得了进展,全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较好完成了年初确定的目标要求。现报告如下:

一、 2023年工作总结

(一)优化政务服务,大力推动交通增值化服务升级。2023年,全市交通窗口办件数量为25891件,其中行政许可12609件、其他权力事项13282件;市本级办件数量为7315件,其中行政许可6769件、其他权力事项546件。一是狠抓交通政务服务指数。全市交通“政务服务2.0”网办、掌办率达100%; 122个办事事项承诺当天即办,审批时限平均缩减90%以上;在部分公路施工许可审批中落实告知承诺制办理,以承诺书代替安评报告,已办理相关涉路施工许可4起。二是深化“全域通办”服务改革。继续推进高频事项市本级窗口统一调配、县区协同办理机制,实现43个事项全市全域“无差别办理”。在全市内打造7个交通“皖舟专窗”,进一步优化提升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证业务“跨省通办”的办理效率和服务质量。依托海岛站所、司机驿站等,打造6个离岛政务服务帮办代办点位,实现高频事项“离岛通办”。三是推广“电子证照”拓展应用。结合普货资格证“免申即办”、“诚信考核”“继续教育”电子签注展示、“年审信息”电子证照自动更新展示等场景应用,进一步拓展交通“电子证照”应用,全市新增、存量电子证照绑定率分别为75.25%、 35%,位居全省前列。四是全力推进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创新推出营运车辆“年检+年审”上岛服务、审批“远程现场勘验”、非工作日“不打烊”、行政许可证到期提醒等,切实为办事群众提供便捷、优质、贴心服务。

(二)深化改革攻坚,持续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强力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制定印发 《舟山市交通运输系统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攻坚实施方案》,聚焦五大领域、十五项任务,全面优化提升我市交通市场营商环境。积极推进相关案例征集选送, 《立足海岛共富创新离岛交通服务新模式》 《打造“水陆联动”海岛客货邮发展新模式》案例,分别获评全省交通运输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第一批最佳基层实践案例和全省交通运输领域三个“一号工程”典型案例 (第二批)。二是深化“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牵头实施“货车超限超载监管一件事”等4个监管一件事场景,全面应用双随机监管,累计开展执法检查户次341次,出动执法人员708人次,掌上执法率、任务完成率、检查事项覆盖率、抽查事项覆盖率以及应用信用规则率均为100%,跨部门监管率达63.15%。三是积极推进交通执法改革和法治品牌创建。聚焦海岛交通办事不便、人员力量短缺等问题,以普陀桃花站为试点,积极推进离岛基层站所服务延伸改革,实现许可审批下沉、执法办事联动、矛调提前介入等一站式服务改革。该项目先后获评舟山市“担当示范、提质争先”行政执法效能提升专项行动优秀项目、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品牌。

(三)强化制度规范,全力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制定出台 《关于公布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舟山市区城市公交线路、站点优化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舟山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 〈舟山市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4件。经审核确认,我部门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28件,待修改6件。二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及合同合法性审查。制定印发 《舟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全市交通运输领域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专项行动的通知》,按要求于4月至9月期间开展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专项行动,累计审查全市交通部门出台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文件及合同206件,目前未接到相关问题反馈。积极应用“一码钉”平台开展行政机关合同联合监管工作,今年累计完成227件合同合法性审核。三是落实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认真贯彻 《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 《舟山市交通运输局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将中长期发展规划、交通运输建设和管理重大问题、重大改革举措、重大交通工程项目组织实施等事项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经多轮征集,今年我部门未有相关重大行政决策。四是建立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已经连续多年外聘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为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工作提供支撑。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干部申领公职律师证书,目前共设立局公职律师一名。

(四)创新执法机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023年全市交通系统共查处违法案件1309件 (其中行政处罚案件1174件, 首错免罚案件135件), 罚没款722.92318万元; 市本级共查处违法案件1172件 (其中行政处罚案件1058件,首错免罚案114件),罚没款679.67946万元。一是常态化开展治超综合治理。坚持依法治超、源头治超、科技治超三位一体,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固化路警联合治超工作机制,累计查处非法超限超载运输648起,卸载货物3220.02吨,处罚款118.9万元;查获“百吨王”5辆;依法开展“一超四罚”,责令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22家,吊销车辆营运证8件。全市普通公路超限率0.05%,排名全省第一。二是持续净化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紧紧围绕“除险保安强化年”和“严查严管专项行动”等工作部署,切实加大道路运输行业“两客两货”车辆异常线索闭环处置和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累计查处违法案件628起,罚款256.2万元,其中查处非法营运“黑车” 156起,罚款209.8万。重点加大蜈蚣峙码头等重点区域旅游旺季及重大节假日期间巡查检查力度,聚焦客运大巴、出租车、网约车等客运车辆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查处客运大巴违法违规经营案件81起,出租车(含网约车)违规经营案件386起。三是开展“迎亚运”路域环境整治攻坚行动。重点加大对国省干线和重要县道公路的日常巡查力度,开展非公路标志、工程车水产车抛洒滴漏、公路边马路市场等专项整治,累计出动交通执法人员25776人次,排查整改问题路段38处,拆除非公路标志牌15块,清理公路边马路市场127处,清理公路堆积物3781.4立方米,查处涉公路路域类违法案件36起。四是强化科技赋能提升执法质效。积极推进数智执法建设,启用舟山市级“数字打非”平台,加强与公安交警和34个重点城市部门信息核查联系,利用舟山跨海大桥卡口抓拍预警功能,加强信息研判和布控,实现非法营运线上线下精准化查控。

(五)提升内部监督,有效防控交通履职管理风险。一是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5月,随机抽取全市60份案卷进行集中交叉互评,通过评查汇报会形式公开自评、互评,并根据评查结果编制印发执法案卷错题集。同时结合“横学纵练”交流会,常态化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全市办案能力和案卷标准化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在省级评查中,案卷得分排名较去年提升五名,其中1份案卷被评定为优秀案卷。二是引入第三方专项检查。对基层站所运行的规范性、执法案卷质量等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同开展检查,出具相关专题报告,督促各单位做好整改落实,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建立健全月度执法绩效通报晾晒机制及分管责任领导约谈机制,对标省级执法考核指标,切实强化对各执法队的行政执法监督力度。2023年度,共制发执法监督通知书7份,专题约谈相关单位领导3人次,全市非现执法率58.05%,相比去年同期提升23.27个百分点。

(六)狠抓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交通铁军综合素质。一是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把领导班子学法用法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制度并落实到领导干部的学习实践中,组织领导班子集中学法7次。二是组织开展执法轮训。根据 《2023年舟山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培训计划》,组织开展执法理论与实务、职业素养、交通数字执法等培训,受训人员达210余次。三是组织开展执法比武系列活动。印发 《关于举办2023年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比武活动的通知》,组织开展法审能力考核、主题辩论赛、执法知识现场竞答和理论模块考试等,切实提升执法人员实操能力和本领。

(七)健全矛调机制,依法有效化解行政矛盾纠纷。 2023年,我局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2件,复议结果均为维持我局处罚决定;共收到行政诉讼案件1件,案由为政府信息公开案,当事人已撤回起诉;共收到行政诉前调解2件, 1件已结束调解,另1件仍在审理中。严格按照《舟山市交通运输行政调解工作制度》,落实行政调解委员会“一办四组”职责,推进全市交通系统行政调解有序开展。

(八)推进普法宣教,切实浓厚交通行业法治氛围。根据年度普法计划及重点工作清单,重点依托车、船、路、站、场等交通宣传阵地,有序推进“法治护航强国路”“路政宣传月”“法治护路公路先锋”“信用交通宣传日”“宪法与浙江”等主题普法活动,切实浓厚行业法治氛围。同时立足海岛特色,积极推进以嵊泗为试点的“法治方舟”海上普法品牌创建,累计开展专题普法活动20余场,播放普法视频800余次,进一步扩大交通普法宣传面和影响力。 2023年度,我市选送的 《工程违法分包 ·法律严惩不贷》微视频获评“法治护路公路先锋”普法优秀微视频(三等奖),我系统两名执法人员分别获评省交通系统先锋宣讲员和“全省 ‘八五’普法中期成绩突出个人”称号。

二、存在问题

一年来,我局在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但对标现代海洋城市开路先锋发展目标,对照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工作要求,法治建设还存在不少问题和短板。如法治队伍力量依旧薄弱,一线执法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高精尖”人才缺失;基层站所建设有待加强,全市站所质量参差不齐,部分离岛站所水平提升缓慢;行政案卷质量水平还不高,尤其是与其他兄弟地市单位相比,仍存在较多文书制作方面瑕疵;数字化执法理念也待加强,非现场执法场景开发应用强度不够等。

三、 2024年工作思路

2024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围绕中心工作,深化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不断提升全市交通运输系统依法行政水平,为现代海洋城市和高水平交通强省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进交通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探索构建超限运输许可24小时不打烊“随申即办”、包车客运企业特色增值化订制化服务等场景应用,进一步提升交通营商环境。深化推进信用交通建设,加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定出台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操作指南,指导帮扶交通企业做好信用修复。

(二)持续完善法规制度体系。积极争取 《舟山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立法,通过地方立法制定推动出租汽车行业新老业态有机融合。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和备案审查制度,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动态清理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化管理。

(三)持续提升交通执法实效。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行动,重点聚焦三类人员开展“场景式”“渗透化”执法业务知识培训。推广普陀“三不离岛”法治品牌实践经验,培育创建省级海岛“枫桥式”基层执法站所,力争创建五星级站所不少于一家、四星级站所不少于两家。深化数字赋能交通执法,推进非现场执法,全市非现场执法率达55%以上。

(四)持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建立健全案卷评查长效机制,通过随机抽取、定期评查、每期通报形式,进一步加强对全市交通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固化月度执法绩效通报晾晒机制及分管责任领导约谈机制,“从上至下”强化全员依法行政的思想认识。定期开展执法明查暗访,切实加强对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的监督检查。

(五)持续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深化交通运输“八五”普法,积极开展普法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场站等系列活动,用好新媒体手段,“线上+线下”融合串联,培育一批交通普法品牌和法治素养观测点,切实提升交通从业人员法治素养。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执法过程中实时、精准普法,做好“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及视频征集展播,用更生动、更直观的方式讲好法理和情理,进一步浓厚法治交通良好氛围。

舟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2月18日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怀版 智能问答 浙江政务服务网
首页
>> 政务信息 >> 交通公告

舟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2024-02-20 10:16:22

2023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年初确定的法治建设工作总体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在优化行政审批、深化改革攻坚、强化制度规范、提升内部监督等方面取得了进展,全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较好完成了年初确定的目标要求。现报告如下:

一、 2023年工作总结

(一)优化政务服务,大力推动交通增值化服务升级。2023年,全市交通窗口办件数量为25891件,其中行政许可12609件、其他权力事项13282件;市本级办件数量为7315件,其中行政许可6769件、其他权力事项546件。一是狠抓交通政务服务指数。全市交通“政务服务2.0”网办、掌办率达100%; 122个办事事项承诺当天即办,审批时限平均缩减90%以上;在部分公路施工许可审批中落实告知承诺制办理,以承诺书代替安评报告,已办理相关涉路施工许可4起。二是深化“全域通办”服务改革。继续推进高频事项市本级窗口统一调配、县区协同办理机制,实现43个事项全市全域“无差别办理”。在全市内打造7个交通“皖舟专窗”,进一步优化提升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证业务“跨省通办”的办理效率和服务质量。依托海岛站所、司机驿站等,打造6个离岛政务服务帮办代办点位,实现高频事项“离岛通办”。三是推广“电子证照”拓展应用。结合普货资格证“免申即办”、“诚信考核”“继续教育”电子签注展示、“年审信息”电子证照自动更新展示等场景应用,进一步拓展交通“电子证照”应用,全市新增、存量电子证照绑定率分别为75.25%、 35%,位居全省前列。四是全力推进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创新推出营运车辆“年检+年审”上岛服务、审批“远程现场勘验”、非工作日“不打烊”、行政许可证到期提醒等,切实为办事群众提供便捷、优质、贴心服务。

(二)深化改革攻坚,持续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强力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制定印发 《舟山市交通运输系统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攻坚实施方案》,聚焦五大领域、十五项任务,全面优化提升我市交通市场营商环境。积极推进相关案例征集选送, 《立足海岛共富创新离岛交通服务新模式》 《打造“水陆联动”海岛客货邮发展新模式》案例,分别获评全省交通运输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第一批最佳基层实践案例和全省交通运输领域三个“一号工程”典型案例 (第二批)。二是深化“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牵头实施“货车超限超载监管一件事”等4个监管一件事场景,全面应用双随机监管,累计开展执法检查户次341次,出动执法人员708人次,掌上执法率、任务完成率、检查事项覆盖率、抽查事项覆盖率以及应用信用规则率均为100%,跨部门监管率达63.15%。三是积极推进交通执法改革和法治品牌创建。聚焦海岛交通办事不便、人员力量短缺等问题,以普陀桃花站为试点,积极推进离岛基层站所服务延伸改革,实现许可审批下沉、执法办事联动、矛调提前介入等一站式服务改革。该项目先后获评舟山市“担当示范、提质争先”行政执法效能提升专项行动优秀项目、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品牌。

(三)强化制度规范,全力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制定出台 《关于公布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舟山市区城市公交线路、站点优化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舟山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 〈舟山市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4件。经审核确认,我部门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28件,待修改6件。二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及合同合法性审查。制定印发 《舟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全市交通运输领域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专项行动的通知》,按要求于4月至9月期间开展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专项行动,累计审查全市交通部门出台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文件及合同206件,目前未接到相关问题反馈。积极应用“一码钉”平台开展行政机关合同联合监管工作,今年累计完成227件合同合法性审核。三是落实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认真贯彻 《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 《舟山市交通运输局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将中长期发展规划、交通运输建设和管理重大问题、重大改革举措、重大交通工程项目组织实施等事项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经多轮征集,今年我部门未有相关重大行政决策。四是建立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已经连续多年外聘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为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工作提供支撑。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干部申领公职律师证书,目前共设立局公职律师一名。

(四)创新执法机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023年全市交通系统共查处违法案件1309件 (其中行政处罚案件1174件, 首错免罚案件135件), 罚没款722.92318万元; 市本级共查处违法案件1172件 (其中行政处罚案件1058件,首错免罚案114件),罚没款679.67946万元。一是常态化开展治超综合治理。坚持依法治超、源头治超、科技治超三位一体,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固化路警联合治超工作机制,累计查处非法超限超载运输648起,卸载货物3220.02吨,处罚款118.9万元;查获“百吨王”5辆;依法开展“一超四罚”,责令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22家,吊销车辆营运证8件。全市普通公路超限率0.05%,排名全省第一。二是持续净化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紧紧围绕“除险保安强化年”和“严查严管专项行动”等工作部署,切实加大道路运输行业“两客两货”车辆异常线索闭环处置和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累计查处违法案件628起,罚款256.2万元,其中查处非法营运“黑车” 156起,罚款209.8万。重点加大蜈蚣峙码头等重点区域旅游旺季及重大节假日期间巡查检查力度,聚焦客运大巴、出租车、网约车等客运车辆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查处客运大巴违法违规经营案件81起,出租车(含网约车)违规经营案件386起。三是开展“迎亚运”路域环境整治攻坚行动。重点加大对国省干线和重要县道公路的日常巡查力度,开展非公路标志、工程车水产车抛洒滴漏、公路边马路市场等专项整治,累计出动交通执法人员25776人次,排查整改问题路段38处,拆除非公路标志牌15块,清理公路边马路市场127处,清理公路堆积物3781.4立方米,查处涉公路路域类违法案件36起。四是强化科技赋能提升执法质效。积极推进数智执法建设,启用舟山市级“数字打非”平台,加强与公安交警和34个重点城市部门信息核查联系,利用舟山跨海大桥卡口抓拍预警功能,加强信息研判和布控,实现非法营运线上线下精准化查控。

(五)提升内部监督,有效防控交通履职管理风险。一是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5月,随机抽取全市60份案卷进行集中交叉互评,通过评查汇报会形式公开自评、互评,并根据评查结果编制印发执法案卷错题集。同时结合“横学纵练”交流会,常态化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全市办案能力和案卷标准化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在省级评查中,案卷得分排名较去年提升五名,其中1份案卷被评定为优秀案卷。二是引入第三方专项检查。对基层站所运行的规范性、执法案卷质量等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同开展检查,出具相关专题报告,督促各单位做好整改落实,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建立健全月度执法绩效通报晾晒机制及分管责任领导约谈机制,对标省级执法考核指标,切实强化对各执法队的行政执法监督力度。2023年度,共制发执法监督通知书7份,专题约谈相关单位领导3人次,全市非现执法率58.05%,相比去年同期提升23.27个百分点。

(六)狠抓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交通铁军综合素质。一是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把领导班子学法用法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制度并落实到领导干部的学习实践中,组织领导班子集中学法7次。二是组织开展执法轮训。根据 《2023年舟山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培训计划》,组织开展执法理论与实务、职业素养、交通数字执法等培训,受训人员达210余次。三是组织开展执法比武系列活动。印发 《关于举办2023年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比武活动的通知》,组织开展法审能力考核、主题辩论赛、执法知识现场竞答和理论模块考试等,切实提升执法人员实操能力和本领。

(七)健全矛调机制,依法有效化解行政矛盾纠纷。 2023年,我局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2件,复议结果均为维持我局处罚决定;共收到行政诉讼案件1件,案由为政府信息公开案,当事人已撤回起诉;共收到行政诉前调解2件, 1件已结束调解,另1件仍在审理中。严格按照《舟山市交通运输行政调解工作制度》,落实行政调解委员会“一办四组”职责,推进全市交通系统行政调解有序开展。

(八)推进普法宣教,切实浓厚交通行业法治氛围。根据年度普法计划及重点工作清单,重点依托车、船、路、站、场等交通宣传阵地,有序推进“法治护航强国路”“路政宣传月”“法治护路公路先锋”“信用交通宣传日”“宪法与浙江”等主题普法活动,切实浓厚行业法治氛围。同时立足海岛特色,积极推进以嵊泗为试点的“法治方舟”海上普法品牌创建,累计开展专题普法活动20余场,播放普法视频800余次,进一步扩大交通普法宣传面和影响力。 2023年度,我市选送的 《工程违法分包 ·法律严惩不贷》微视频获评“法治护路公路先锋”普法优秀微视频(三等奖),我系统两名执法人员分别获评省交通系统先锋宣讲员和“全省 ‘八五’普法中期成绩突出个人”称号。

二、存在问题

一年来,我局在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但对标现代海洋城市开路先锋发展目标,对照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工作要求,法治建设还存在不少问题和短板。如法治队伍力量依旧薄弱,一线执法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高精尖”人才缺失;基层站所建设有待加强,全市站所质量参差不齐,部分离岛站所水平提升缓慢;行政案卷质量水平还不高,尤其是与其他兄弟地市单位相比,仍存在较多文书制作方面瑕疵;数字化执法理念也待加强,非现场执法场景开发应用强度不够等。

三、 2024年工作思路

2024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围绕中心工作,深化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不断提升全市交通运输系统依法行政水平,为现代海洋城市和高水平交通强省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进交通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探索构建超限运输许可24小时不打烊“随申即办”、包车客运企业特色增值化订制化服务等场景应用,进一步提升交通营商环境。深化推进信用交通建设,加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定出台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操作指南,指导帮扶交通企业做好信用修复。

(二)持续完善法规制度体系。积极争取 《舟山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立法,通过地方立法制定推动出租汽车行业新老业态有机融合。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和备案审查制度,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动态清理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化管理。

(三)持续提升交通执法实效。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行动,重点聚焦三类人员开展“场景式”“渗透化”执法业务知识培训。推广普陀“三不离岛”法治品牌实践经验,培育创建省级海岛“枫桥式”基层执法站所,力争创建五星级站所不少于一家、四星级站所不少于两家。深化数字赋能交通执法,推进非现场执法,全市非现场执法率达55%以上。

(四)持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建立健全案卷评查长效机制,通过随机抽取、定期评查、每期通报形式,进一步加强对全市交通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固化月度执法绩效通报晾晒机制及分管责任领导约谈机制,“从上至下”强化全员依法行政的思想认识。定期开展执法明查暗访,切实加强对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的监督检查。

(五)持续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深化交通运输“八五”普法,积极开展普法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场站等系列活动,用好新媒体手段,“线上+线下”融合串联,培育一批交通普法品牌和法治素养观测点,切实提升交通从业人员法治素养。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执法过程中实时、精准普法,做好“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及视频征集展播,用更生动、更直观的方式讲好法理和情理,进一步浓厚法治交通良好氛围。

舟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2月18日

上一篇:舟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拟注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的公...
下一篇:中共舟山市交通运输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