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部署,2023年6月1日至7月21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中共舟山市大桥建设管理中心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10月18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共舟山市大桥建设管理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中共舟山市大桥建设管理中心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市委第五巡察组进驻期间,市大桥管理中心党组坚持边巡边改、即知即改,总计完成3批次10个问题的立行立改工作。10月25日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部署会,梳理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责任,提出整改举措。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党组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以上率下,层层压实整改责任。严格实行整改销号制,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目标、整改内容、整改时限,倒排日程,挂图作业。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深化巡察整改跟踪督查机制,紧盯责任领导、完成时限两个关键点,切实抓好巡察整改任务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不反弹。
在巡察整改工作中,给予教育提醒9人,建立完善制度17项,清退款项5416元。
一、关于“运用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工作重要论述引领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及时梳理规整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地区本部门本领域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国家、省市对本系统工作相关指示精神和意见要求。
(二)强化“第一议题”制度,聚焦学习内容,专门召开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进行专题学习,并结合实际针对性提出本系统有效工作对策,切实抓好舟山跨海大桥和甬舟高速复线一期项目安全生产工作。
(三)坚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工作重要论述。定期梳理国家、省市对本系统工作相关指示精神和意见要求,坚持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进一步提升理论武装指导工作水平。
二、关于“创建‘平安大桥’和‘人民满意交通’还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发展实际,已修订《舟山(舟岱)跨海大桥运营管理制度》,拟在舟山跨海大桥、舟岱跨海大桥安全运维领导小组成立并审议后印发,增加大桥管理工作抓手。
(二)强化大桥运营管理保障体系。推动成立舟山跨海大桥、舟岱跨海大桥安全运维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平安大桥”创建工作机制,修订《共创共建“平安大桥”实施方案》,强化联勤工作机制。
(三)开展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大桥专题调研。协调督促各联勤单位加大对上桥危化品运输车辆的检查力度,定期对上桥危化品运输车辆开展临时抽检工作。开展舟岱大桥突发危化品运输事故应急演练。《舟山跨海大桥危化品运输事故应急预案》拟于2024年初进行修订。
三、关于“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隐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组织召开大桥水域警戒安全管理季度工作会议。完成船用AIS设备更新升级,进一步提升海上动态监管的水平,增加协调处置能力。
(二)涨次船厂已聘请物业安保进行安全管理,并在码头安装了监控摄像头,同时定期对各资产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三)近航水域专用航标缺电情况已完成整改。同时督促大桥业主尽快落实《2024年G9211甬舟高速航标维护项目合同协议书》和《2024年S6定岱高速航标维护项目合同协议书》的签订工作,目前正按相关程序办理。
四、关于“推进智慧交通建设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根据等保测评单位要求进行机房整改,2023年7月25日通过二级等保测评。8月份完成专用精密空调安装。智慧桥梁平台已于11月8日通过最终验收,
(二)后续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我市其他桥梁接入智慧桥梁平台的工作要求和实际需求,对服务器扩增需求再行考虑。
五、关于“党组议事决策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已修订党组议事规则,明确“三重一大”清单,规范议题提交表,对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范围和金额予以明确。
(二)完善班子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充分讨论、民主表决,强化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六、关于“落实‘三重一大’机制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制定出台《舟山市大桥建设管理中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流程。
(二)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明确建设管理、建设资金使用等相关事宜,重大资金支出一律由党组集体决策。
(三)加强财务支出管理。制定出台《舟山海峡大桥发展有限公司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规定》,组织财务人员学习财政、国资关于公款存放相关制度。
七、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意识形态领域有关文件和精神的学习贯彻,及时传达学习全市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等精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一次意识形态专题学习。
(二)提醒督促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明确为领导干部述职和民主生活会对照材料重点内容,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年度述职和对照检查材料的必审内容。
八、关于“舆情处置能力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制定出台《舟山市大桥建设管理中心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办法》,并开展意识形态和社会舆情综合分析。
(二)制定出台《舟山市大桥建设管理中心关于成立网络舆情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舟山市大桥建设管理中心关于成立网军队伍的通知》,扩充中心网军队伍,提升舆情处置能力,扩大网上阵地抢占范围。
(三)已梳理与大桥运营、在建重大项目有关的舆情风险点,建立多方联动的网络舆情事件处置流程,形成舆情处置闭环。同时中心内部进一步强化坚持大桥紧急信息报送机制。
九、关于“违规在托管企业开支经费”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合同签订审核,明确合同审核流程、签约单位、合同款项等细节,从源头避免因合同签订不到位造成的纠纷。
(二)加强费用列支审核,确保合同签订单位与费用履行单位一致、费用金额一致,避免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三)举一反三,对中心今年以来签订的18项合同开展自查,未发现类似问题。
十、关于“经费支付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党组负责人对办公室、计划财务处、合同管理处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分管副主任对负责拖轮调派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二)组织办公室、计划财务处、合同管理处相关人员学习相关财经制度。
(三)坚持严格落实财务管理规定,强调在日常审核时注意严格把关,并长期坚持。
(四)坚持5000马力应急拖轮租赁使用协议一年一签。落实专人严格执行拖轮使用签证管理,认真做好台账。
(五)严格按计量支付流程进行绿植租赁费用支付,2023年绿植租赁费用支付已完成整改。
十一、关于“以会议培训费名义开支学习考察费”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培训费、会议费等相关制度的学习,进一步掌握政策要求,严格执行各类费用开支规定。
(二)严格落实相关财务制度,仔细审核报销项目清单和人员清单,非本单位人员的相关差旅费用一律不报销。
(三)对非本单位人员报销费用予以清退处理,共清退8人计3480元。
十二、关于“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相关制度的学习,增强现金支出管理,无特殊情况且未经批准同意,一律不开支现金。
(二)制定出台《舟山市大桥建设管理中心公务卡管理规定》,为新进人员办理公务卡,确保公务卡全覆盖,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报销制度。
十三、关于“落实内审制度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修订2023年度内审计划,对代管的舟山海峡大桥发展有限公司、自办食堂2023年1月至10月支出开展内审。目前已经完成现场审计,计划于12月底完成审计报告。
(二)扩大内审范围,已经将食堂、工会列入2023年的内审计划,按照中心年度审计计划进行常态化执行。
(三)严格落实内审规定,规范内审程序,管控内审质量,发挥内审在单位内控中的作用。
十四、关于“落实招投标制度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制定出台《非必招项目采购管理办法》,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管理关于非必招项目采购的项目范围、采购条件、采购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印发《关于调整中心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对招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提高询价小组成员资质,加强招投标全过程审核把关,并明确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三)制定出台《关于加强中心自行采购项目管理的意见》,对采购细节予以明确。
十五、关于“合同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分管副主任对合同管理处业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提高职工思想认识和责任心。
(二)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对新修订的《合同管理办法》进行学习,进一步加强自身的专业性。
(三)修订印发《合同管理办法》,从制度上加强合同全过程审核把关,补充合同签订要素检查环节。
(四)举一反三,已对中心和舟山海峡大桥发展有限公司今年以来签订的35项合同自查,未发现类似问题。
十六、关于“工作作风不扎实,慢作为不作为现象仍然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一)已完成舟山六横跨海大桥公司法人变更、资金账户解封工作。
(二)落实专人负责托管企业相关工作,切实加强对托管企业的管理,及时学习和掌握相关政策知识,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三)党组负责人对计划财务处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十七、关于“账户清理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一)即知即改,完成舟山海峡大桥发展有限公司一般账户的销户清理。
(二)对由中心管理的其他账户进行了全面梳理排查,无一般账户。
(三)加强中心一般账户的开户管理,无融资业务的银行不开立一般银行账户。
十八、关于“率先垂范、凝聚合力还有不足”问题整改情况
待下步党组“一把手”到位后,结合重大工程项目推进等实际,调整班子分工,明确班子成员工作职责,着力加强班子队伍建设,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发挥示范作用。
十九、关于“干部职工队伍建设仍有短板”问题整改情况
(一)通过成立甬舟高速复线一期项目专班、主题教育工作专班等,加强建设骨干培养力度,引导建设骨干成长为技术和管理兼备的复合型人才,强化后备干部力量。
(二)制定出台《舟山海峡大桥发展有限公司岗位竞聘管理办法》,进一步理顺企业的处室及职能。
二十、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有力”问题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加强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主动性,对重点领域和重要岗位廉政风险进行分析研判和问题排查,修订《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同时机关纪委跟进督促,确保工作落实落细。
(二)内部控制领导小组每年对中心内控工作开展一次自查自评,如发现问题将及时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
(三)根据形势变化和工作重点调整加强风险防控,进一步梳理岗位廉政风险点。
(四)按上级要求切实组织开好年度民主生活会,增强思想交锋力度。
二十一、关于“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够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一)强化班子及班子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到实处。同时已对机关党委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
(二)对驻外办公领导干部加强督促,提醒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每年至少与所分管的处室负责人开展2次谈话,与分管处室人员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二十二、关于“推进清廉单位建设不够深入”问题整改情况
(一)把“清廉交通”工作纳入中心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议程,2023年第三季度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听取了“清廉交通”建设推进情况,专题研究了中心个性化评价标准。今后将每年研究一次“清廉交通”建设推进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二)制定出台《舟山市大桥建设管理中心清廉交通建设先进典型培育选树个性化评价标准》。
(三)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常态化工作,开展“廉政大讲堂”“廉政微党课”推送学习活动,加强机关、项目一线廉政宣传阵地建设。
二十三、关于“统筹谋划和分析研判不够”问题整改情况
(一)建立干部培养机制,一年至少开展一次对干部队伍建设情况的分析研判。
(二)继续优化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加大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和提拔力度。中心非领导岗位竞聘已于11月13日开展,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企业人员岗位竞聘工作拟在近期完成。
(三)加大公开招聘力度,在2024年度岗位招聘中,积极争取岗位数量并将招聘范围向大桥建设管理相关专业倾斜。
二十四、关于“选人用人关键环节主导作用发挥不足”问题整改情况。
(一)制定出台中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流程。
(二)加大对符合条件人选的分析研判,做好动议酝酿,规范选人用人流程。
(三)制定出台《舟山海峡大桥发展有限公司岗位竞聘制度》,规范企业人员岗位、聘用、考核等事项,畅通晋升渠道。
二十五、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要求不够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一)制定出台中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流程,强化“凡提四必”要求。
(二)参照省市有关要求,将轮岗有关规定与中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相结合,明确轮岗要求。拟于在近期开展的干部选拔任用批次中,结合专业特殊性轮岗。
二十六、关于“科研和专业能力建设还有欠缺”问题整改情况
(一)在六横大桥专项经费中已安排全额保障《强台风海域超大跨度悬索桥结构和风振性能控制研究》课题预算。
(二)抓紧推进5个子课题主体内容的相关研究工作。目前已完成大部分研究内容及考核指标,全部科研成果将在2024年6月前完成。
(三)赴杭州、宁波等省内类似PPP项目实施机构调研,已制订与甬舟高速复线金塘至大沙段PPP项目相适应的建设期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四)积极向省市组织部门争取相关技术人才下派帮助工作。
二十七、关于“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不够紧密”问题整改情况
(一)组织召开巡察问题整改专题会议,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分析存在问题原因,举一反三,制定整改措施。
(二)持续深化“公铁协同 山海共富”党建品牌,在甬舟高速公路复线一期建设期间,每年联合参建单位开展不少于1次的党建联建活动,凝聚项目各参建单位,推动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融入大局。
二十八、关于针对“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还有不足”问题整改情况
(一)集中组织党务人员学习市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指导机关党务干部进一步熟悉支部工作机制,强化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理念。
(二)组织机关党务干部集中培训,进一步提高党务干部工作能力。
(三)组织机关各支部对“党支部工作记载册”使用情况开展互评互查,并对各支部记录不规范、要素不齐全、活动不及时等问题,做到应改尽改。
二十九、关于“整改责任压得不实”“问题整改不够彻底”问题整改情况
(一)已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处室,切实压实整改责任,如有领导干部调动,及时调整责任分工,确保整改工作有效衔接。
(二)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切实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实。
(三)建立巡察整改跟踪督查机制,成立巡察整改跟踪督查工作小组,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四)对原中心主要负责人、分管副主任、科室分管负责人开展通报批评(舟纪通〔2023〕3号),增强对普通干部职工的警示作用。
(五)完善制度修订,全面梳理中心各项制度,对内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制度文件进行修订完善,形成一套规范、可行的中心制度汇编。
下一步,中共舟山市大桥建设管理中心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加强政治建设,筑牢思想根基。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突出问题导向,牢固树立规矩意识,扫除政治灰尘,纠正行为偏差,解决思想不纯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二是推动融合发展,提升工作效能。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与推动中心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通过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持续改进作风,主动担当作为,推进实干争先,不断提高新形势下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压实责任链条,抓好落实执行。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适时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回潮”反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80-8612012(办公室)、0580-8612051(直属机关纪委);邮政信箱:舟山市定海区双桥街道临港东路170号; 电子邮箱:sdqglzx@163.com。
中共舟山市大桥建设管理中心党组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