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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新城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关于2023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信息的公示

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 : 2024-04-02 14:59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令第728号)第十六条工作要求,应将上一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予以公示。现将2023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公示如下:

2023年,我单位根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清理拖欠企业账款有关工作要求,积极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无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单位机关纪委反映。

联系人:郝小雷,联系电话:0580-2283270。

舟山市新城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关于 2023.pdf

舟山市新城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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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新城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关于2023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信息的公示

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2024-04-02 14:59:47

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令第728号)第十六条工作要求,应将上一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予以公示。现将2023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公示如下:

2023年,我单位根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清理拖欠企业账款有关工作要求,积极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无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单位机关纪委反映。

联系人:郝小雷,联系电话:0580-2283270。

舟山市新城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关于 20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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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