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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举行《舟山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立法听证会的公告

信息来源:办公室 发布日期 : 2025-04-18 10:09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加强出租汽车管理,按照舟山市立法计划安排,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起草了《舟山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附件1)。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提高立法质量,拟举行立法听证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5年4月28日;

(二)地点:市交通局会议室(新城海天大道681号市行政中心3号楼)。

二、听证事项

围绕《舟山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参会人员

(一)听证名额

听证会拟确定9名听证代表,3名听证旁听人。

听证代表通过自愿报名、社会团体推选和市交通局邀请等方式产生。听证旁听人通过自愿报名和市交通局邀请方式产生。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

(二)报名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能够公正、理性陈述意见和建议;

3.能够按时出席听证会,遵守听证会纪律和注意事项。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从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4月25日截止。

(二)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需填写报名表(附件2),并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以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名义参加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联系电话:0580-2620967;

邮箱:244408630@qq.com

地址: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行政中心东3号楼423室。

附件1——《舟山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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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举行《舟山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立法听证会的公告

信息来源: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5-04-18 10:09:03

为进一步加强出租汽车管理,按照舟山市立法计划安排,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起草了《舟山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附件1)。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提高立法质量,拟举行立法听证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5年4月28日;

(二)地点:市交通局会议室(新城海天大道681号市行政中心3号楼)。

二、听证事项

围绕《舟山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参会人员

(一)听证名额

听证会拟确定9名听证代表,3名听证旁听人。

听证代表通过自愿报名、社会团体推选和市交通局邀请等方式产生。听证旁听人通过自愿报名和市交通局邀请方式产生。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

(二)报名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能够公正、理性陈述意见和建议;

3.能够按时出席听证会,遵守听证会纪律和注意事项。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从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4月25日截止。

(二)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需填写报名表(附件2),并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以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名义参加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联系电话:0580-2620967;

邮箱:244408630@qq.com

地址: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行政中心东3号楼423室。

附件1——《舟山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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