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用信息修复含义
信用信息修复是指信用主体为积极改善自身信用状况,在纠正失信行为、履行了相关义务后,向认定其失信行为的单位或者归集失信信息的信用平台网站的机构提出申请,由认定单位或者归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移除或终止公示失信信息的活动。
二、信用信息修复原则
以普通程序作出的对法人、非法人组织的行政处罚信息,最短公示期为三个月,最长公示期为三年。同一行政处罚决定涉及多种处罚类型的,其公示期限以期限最长的类型为准,行政处罚信息的公示期限起点以行政处罚作出时间为准。最短公示期届满后,方可按规定申请提前终止公示,最长公示期届满后,信息自动停止公示。
以简易程序作出的对法人、非法人组织的行政处罚信息,不进行归集和公示,被处以警告、通报批评的行政处罚信息,不予公示,无需申请信用信息修复。
三、信用信息修复途径
(一)同一条行政处罚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中国(浙江)”及“信用交通·浙江”均有公示,企业登录信用中国进行修复。修复结果会同步至其他两个平台。
具体操作步骤为:打开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输入企业名称后查询,点击行政处罚,到具体行政处罚记录,点击在线申请修复,按照提示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提交成功后,将收到通知短信,待申请材料经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审核通过后,即完成信用修复。
(二)若行政处罚信息仅在“信用中国(浙江)”、“信用交通·浙江”公示,企业有以下修复途径:
一是在浙江政务网进行注册、认证后提起信用修复。步骤如下: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浙里信用”,找到信用修复“一件事”栏目,点击“立即申请”,在“我的失信信息”内选择拟修复的信息并点击“申请修复”,根据提示填报材料并提交修复申请。
二是登录浙里办APP进行注册、认证后提起信用修复。步骤如下:打开浙里办APP移动端,搜索“浙里信用”专栏,点击“信用修复”,选择拟修复信息,选择交通运输领域,按照指引提交修复申请。
三是登录信用交通·浙江提起信用修复。步骤如下:登录信用交通·浙江(https://xyfw.jtyst.zj.gov.cn/publicity/web/cont),点击网站首页“信用修复”图标按钮,通过身份认证后进入修复模块,点击“异议修复”-“信用修复”-“企业修复申请”,选择拟修复的信息并点击操作栏中的“修复”按钮,按照提示填写提交申请即可。
(三)对于外省企业在浙江的行政处罚信息,已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的,可直接向“信用中国”网站提出申请仅在“信用交通·浙江”网站公示,可登录“信用交通·浙江”网站进行修复。
(四)以普通程序对个体工商户和个人作出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平台网站原则上不予公示,但会被纳入浙江省专项信用报告和交通运输行业信用记录。如有修复需求,可参照企业信用信息修复途径进行。
(五)企查查、爱企查、天眼查等第三方平台上的企业信用数据来源渠道广泛,信息不一致,以“信用中国”等官方网站信息为准。
四、信用修复所需的材料
(一)“信用中国”修复所需材料:
1.《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业务办理授权委托书》或者《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申请表》,或者其他可说明相关责任义务已履行完毕的材料(如缴交罚款的收据、行政处罚机关出具的相关整改证明材料等);
3.《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承诺书》。
(二)“信用中国(浙江)”、“信用交通·浙江”修复所需材料:
《信用修复申请表》《信用修复承诺书》以及证明相关责任义务已完全履行完毕的材料(如驾驶证、缴交罚款的收据等)。
五、信用信息修复不明事宜咨询电话
市(区)交通部门:0580-3630533(公路和运输领域)、
0580-2285056(交通工程领域);
岱山县交通部门:0580-4471590;
嵊泗县交通部门:0580-5096520。
温馨提示:
不及时修复失信信息,可能影响企业在行政审批、评先评优、招标投标、申请奖补资金、业务办理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为了企业长远发展,建议交通从业主体及时修复失信信息。